宾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垃圾分类的建议》(第212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按照市委、市政府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局于2018年启动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于2019年在城市建成区、建制镇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但是由于垃圾分类工作是一项新的社会性系统工程,目前,全国都没有现成的、行之有效的经验或模式可以借鉴,所以我们在垃圾分类推进过程中出现居民分类意识不足、分类效果不显著等种种过渡性问题。为了降低这类的问题发生频率,我们不断学习、创新、总结的垃圾分类工作措施,现结合您提出的建议,向您汇报我区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一、关于出台垃圾分类制度法规并大力宣传的建议
2022年3月1日,《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出台,2022年3月7日,我局牵头印发了《重庆市荣昌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荣分类办〔2022〕1号),要求各镇街、各部门积极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条例》宣传和普法活动,促使我区社会各界和广大居民深入了解《条例》,知晓相关责任、权利和义务,以学法、守法促进垃圾分类观念和习惯养成。截至目前,全区开展各类《条例》宣传主题活动244次、发放《条例》宣传资料35000余份。
二、关于加强垃圾分类宣传教育的建议
充分利用公交站台、公共墙体、公共护栏等公共设施设置垃圾分类宣传标语,广泛应用广播、电视、宣传栏、多媒体等向居民科普垃圾分类知识;成立垃圾分类“区级、街道级、社区”三级指导员,常态化以“小院讲堂”、“敲门入户”、垃圾分类“八进”主题为载体,深入居民社区、居民小院开展垃圾分类“面对面,手把手”指导活动;同时通过举办环保绘画涂鸦、垃圾分类黑板报、垃圾分类家校互动活动等措施强化学生分类环保意识,推进学生垃圾分类习惯的基本养成,形成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引领整个社会的良好氛围。
三、关于建设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的建议
一是合理配置收集设施。根据《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设施设置指南》标准,我区在不同的区域配置不同的分类设施。比如居民小区楼栋投放点设置厨余垃圾桶和其他垃圾桶两种分类桶,居民小区集中投放点设置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可回收物及有害垃圾桶,或单独设置有害垃圾投放点。二是合理配置收集运输设施。根据我区生活垃圾产生情况,全区配置了厨余垃圾车8台、有害垃圾清运车2台、可回收物清运车3台、其他垃圾清运车54台构建城区生活垃圾收运体系。三是落实末端分类处置。与重庆中明港桥环保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委托服务合同,引进重庆三峰集团完成荣昌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建设,与重庆环卫集团签定餐厨垃圾处置协议,联合区商务委完善资源回收处置体系。通过以上措施,构建了我区生活垃圾分类的收运处置体系。
四、关于探讨垃圾收运处置新模式的建议
一是加强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的经验和做法,探索完善“桶边督导”机制,推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桶边值守”模式,全面推广,有效落实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工作。二是与多家厨余垃圾设备生产企业研讨荣昌区家庭厨余垃圾处置体系建设事宜,探索构建政府主导、企业运营、社会参与的厨余垃圾“三元共治”体系,以实现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共赢。三是持续完善可回收物定时定点回收制度,大力引导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公司广泛开展废玻璃、废泡沫等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工作,进一步提高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
此复函已经郭晓波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领衔代表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联系人:张雷,联系电话:18183073090。
重庆市荣昌区城市管理局
2023年5月15日
(此答复函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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