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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荣昌区城市管理局 关于区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35号 建议的复函
日期:2023-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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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城区范围停车问题的建议》(第135号)收悉。经与区公安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车辆停放秩序监管

一是加强路面宣传。利用社区网格员日常巡逻优势,开展交通安全普法宣传,提醒市民遵守交通规则,在停车位内有序规范停放。二是加强日常监管力度,针对投诉较多点位,建立车辆乱停放突出点位台账,分时段、分区域进行整治。同时加大巡逻力度,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三是联合区公安局开展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加大对车辆乱停乱放违法行为的查处,通过教育提醒、引导劝离等手段规范车辆停放秩序,提升道路通行环境。同时全面排查清理非机动车、旧家具、僵尸车等长时间占用停车位问题,释放公共停车资源。

二、加强停车缴费信用建设

针对部分车主为逃避停车缴费的问题,我局已督促小象城泊公司加强管理,通过短信温馨提示和媒体曝光等形式清理逃费车辆,并对停车费进行追缴。对于逃费数额较大的车主则通过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关法律手续后,由律师到区公安局调取车辆信息,并由区人民法院通过法律手段进行欠费追缴。

三、规范停车收费标准

我区按照《重庆市荣昌区发展改革委关于路内临时停车收费标准的通知》(荣发改发〔2017125号),规定收费标准:重要商圈内按2/1小时.车位计收,不足一个计费单位按一个单位计费,全天封顶标准20/·车位计收(不以小时计算);重要商圈外按1/1小时·车位计收,不足一个计费单位按一个单位计费,全天封顶标准10/·车位计收(不以小时计算)。收费时段:8:0021:00收费,21:00至次日8:00免费。在区发展改革委出台新的收费文件之前,我局将严格按照该文件加强对公共停车位的收费管理。

此复函已经郭晓波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领衔代表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联系人:刘俊,联系电话:13883921573


                               重庆市荣昌区城市管理局   

                                                  2023518

(此答复函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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