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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荣昌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区政协十六届一次会议第1193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2022-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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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文旅委函〔202284

刘志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我区旅游景点配套建设房车营地的建议》(第1193号)收悉。区文化旅游委研究办理,现复如下:

一、关于“在我区旅游景点配套建设房车营地,合理选址。”的建议

房车旅游是与一种传统旅游方式不同的、以房车为载体、以露营地为凭借的新型旅游形式,它借助房车、露营地及其它配套设施, 在满足旅游者基本食、住、行的同时,实现旅行者游玩、购物、娱乐的休闲旅游目的,是自驾旅行的主要方式之一。

在疫情背景下,乡村游、周边游、自驾游等出游方式,逐渐成为游客出行首选,因地制宜修建房车营地,是加快推进荣昌景区提档升级,增强游客游览品质,丰富我区旅游方式的重要举措之一。因景区土地多为农用耕地,景区发展受到部分限制。下一步,万灵山公司将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十四五”规划要求,严格执行相关景区配套设施建设工作,露营地建设(含房车营地)包括在内。

二、关于“与相关景点资源特色和生态环境优势充分契合,增加我区旅游方式的多样化。”的建议

建设房车营地可满足来到我区游玩的不同人群的旅行需求,且与度假酒店开发相比,可以节省土地资源,更利于保存景区自然风光和历史建筑的完整性,也能够与当地资源特色和生态环境优势充分契合,突出当地生活生产生态特点和文化内涵。

目前我委正组织编撰《重庆市荣昌区文化旅游专项规划(2021-2035)》,为统筹旅游景区发展,待专项规划印发后,将由相关部门统筹开展建设工作。同时,万灵山公司正在制定露营地概念策划,后续根据专项规划要求,推动项目落地实施。

此复函已经邬德德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领衔委员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此函。

  重庆市荣昌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2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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