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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荣昌区城市管理局 关于区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第162179号 提案的复函
日期:2023-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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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工党荣昌区委:

你们提出的《关于设立居民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点的建议》(第162179号)收悉。经与区市场监管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区于2018年启动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于2019年在城市建成区、建制镇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印发了《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荣昌区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2019—2022)的通知》(荣昌府办发〔201971号),明确“家庭过期药品”属于“有害垃圾”,应按照“有害垃圾”管理要求规范收运、贮存和处置。自垃圾分类工作开展以来,我局也按市级要求建立并逐步完善了我区有害垃圾收转运处置体系。

一、建立有害垃圾分类收集贮存处置体系

一方面,按照《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设施设置指南》标准,我局指导各镇街在小区规范设置有害垃圾投放点,合理建设有害垃圾暂存点。截至目前,已设置居民小区有害垃圾投放点182处、镇街级有害垃圾暂存点52处、区级有害垃圾贮存点1处,配置有害垃圾清运车2台,与具备危废物品处置资质的公司签订危废品处置协议,构建了我区有害垃圾分类收集贮存处置体系:各暂存点有害垃圾贮存到一定量时通知区城管局,由区城市管理局区城管局统一密闭收运至区级有害垃圾指定暂存点贮存,区级暂存点贮存到一定量由重庆中明港桥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具备危废物品处置资质)规范转运、处理。另一方面,区市场监管局结合“渝安药房”示范店建设活动,拟在示范药店中设置废药回收箱,引导市民将过期药品投放于附近废药回收箱内。药店将收集到的过期药品进行登记,回收存放到一定量时,由区城市管理局将药店过期药品纳入有害垃圾体系,规范收运处置。

二、建立“桶边督导机制”

我局建立并积极完善“桶边督导”工作确保高峰时段,有指导员在集中投放点指导居民正确投放生活垃圾、破袋处理厨余垃圾、规范投放有害垃圾,劝导乱投乱放生活垃圾的不文明行为。同时,成立“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试点督查小组”,督促试点分类指导员有效落实“桶边督导”工作职责。目前,已在8个居民小区规范实施“桶边督导”机制,且试点小区垃圾分类成效显著,居民乱投放得到有效改善。

三、持续深化“安全用药”宣传教育

结合“安全用药月活动”,区市场监管局走进社区、学校、农村、家庭,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深入地向市民实施宣传教育,引导居民树立科学合理用药理念,加强对患者用药安全的教育,按需储备常用药以减少过期药的产生;提高群众对过期药品危害性的认识,定期清理家中的过期药品。同时,我局依托垃圾分类“八进”主题活动、“敲门入户”、“院坝会”等,常态化开展垃圾分类知识宣讲、过期药品危害宣传。通过制作、频繁播放垃圾分类宣传短片、宣传音频,设置垃圾分类宣传壁画、宣传广告、过街LDE等实现全区垃圾分类宣传无死角、无空白,助推居民规范投放过期药品习惯的尽快养成。

此复函已经郭晓波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你们有什么意见,请领衔委员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联系人:张雷,联系电话15223288296


                                 重庆市荣昌区城市管理局   

                                       202359

(此答复函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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