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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荣昌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荣昌区工业和信息化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日期:2021-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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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荣昌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印发《荣昌区工业和信息化重点实验室

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科技局、荣昌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强全区产业技术研发平台建设,提升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创新能力,根据《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渝经信发〔2015〕19号),结合我区实际,重新制定了《荣昌区工业和信息化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荣昌区工业和信息化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荣经信发〔2020〕43号)同时废止。

  

       重庆市荣昌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1年7月8日         


荣经信发〔2021〕44 号  重庆市荣昌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荣昌区工业和信息化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doc.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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