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等政策措施的通知》(渝人社规〔2025〕10号)文件规定,2024年依法参保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2个月以上且2024年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5.5%(30人及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20%)的参保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纳入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范围。大型企业稳岗返还比例为10%,中小微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的稳岗返还比例为20%。现对我区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企业予以公示。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重庆市荣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一、公示内容
荣昌区失业保险稳岗返还202505期第一批9家企业名单(详情见附件)。
二、公示期限
2025年5月29日至2025年6月5日。
三、受理电话
重庆市荣昌区就业和人才中心:46773303。
四、反映情况的基本要求
(一)社会各界如认为公示不实的,请以书面、电话或来人等方式向重庆市荣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二)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故意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如有诬陷等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受理人员对反映人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对反映出的问题,重庆市荣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人员认真核实,并视其情况研究处理。
附件:荣昌区失业保险稳岗返还202505期第一批9家企业名单
重庆市荣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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