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渝人社规〔2025〕12号)文件精神,对不及时确认返还信息的参保单位应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不少于30个自然日,公示期满后政策执行期内(2025年12月31日前)仍未确认信息的,视为自动放弃返还资格。现将拟符合享受2025年(暨2024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但尚未确认信息的参保单位1260户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一、公示内容
2025年11月27日—12月26日(30个自然日),公示期满后政策执行期内(2025年12月31日前)仍未确认信息的参保单位,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企业,不仅限于本次公示的1260户企业,视为自动放弃返还资格。具有劳务派遣资质的参保单位应在政策执行期限内进行申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点: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失业保险窗口
电话:023-46774886
三、公示要求
(一)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真实姓名书面或当面反映。
(二)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不得捏造事实、报复或诬陷。
(三)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
附件:荣昌区拟符合享受2025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但尚未确认信息的参保单位名单
荣昌区拟符合享受2025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但尚未确认信息的参保单位名单.xlsx
重庆市荣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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