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荣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等13个部门关于支持企业2021年春节期间
稳岗留工的通知
荣人社发〔2021〕13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13个部门关于支持企业2021年春节期间稳岗留工的通知》(渝人社发〔2021〕4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减少在荣企业市外户籍员工(以下简称外地员工)流动,确保群众健康安全,实现企业生产有序,促进就业形势总体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鼓励持续经营生产留工留岗
(一)引导企业合理安排生产和技能培训。鼓励企业持续生产,制定错峰放假和调休计划,以岗留工、以薪留工。鼓励涉及民生商贸的主要商业综合体、各大型超市、农产品批发市场、菜市场、快递网点等持续营业。对于春节期间到岗工作的员工,要依照有关规定,按节假日加班落实其薪酬待遇。鼓励企业结合需要灵活安排员工在岗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按规定落实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等政策。(责任单位:各镇街、区经济信息委、荣昌高新区管委会、区商务委、区国资委、区人力社保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用工保障和临时性岗位开发。强化实施重点企业用工调度保障机制,支持阶段性用工需求量较大的企业与生产不饱和、富余员工较多的企业加强对接,开展用工余缺调剂。开发一批消杀防疫、社区服务等临时公益性岗位,过渡安置难以通过市场渠道就业的登记失业城乡劳动者。(责任单位:各镇街、区经济信息委、荣昌高新区管委会、区人力社保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前进行岗位对接和就业服务。持续不间断开展线上招聘活动,通过荣昌智慧就业APP、荣昌区人才服务平台等渠道广泛发布岗位信息。将节日期间留渝求职的外来务工人员作为重点服务对象,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公共就业服务活动,面向重点群体提供至少1次职业指导、3个适合的岗位信息、1个培训项目,帮助其提前锁定就业岗位,促进其留渝就业。(责任单位:各镇街、区人力社保局)
二、加强留渝外地员工等群体关心关爱
(一)支持企业引导外地员工留渝过年。对安排外地员工留渝过年并发放不低于300元“留岗红包”的本区各类企业,根据其在岗稳定就业和参保缴费情况,采取“先发后补”方式,按照每人300元的标准,由政府给予企业一次性留工补贴,每户企业最高30万元;对未在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自定标准,自行出资发放。对安排市外户籍见习人员留渝过年并发放不低于300元“留岗红包”的本区就业见习基地,按照每人300元的标准,由政府给予见习基地一次性留渝见习生活费补贴。有条件的企业,可配套资金,自行制定更高发放标准,体现对留渝外地员工的关爱。(责任单位:各镇街、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区经济信息委、高新区管委会、区国资委、区商务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广泛开展“送温暖”活动。要针对留渝外地员工组织开展慰问活动,提供帮扶和援助。对于因疫情原因,亲人未返乡的留守老人、留守儿童、留守妇女、残疾人以及各类生活困难群体,要按有关规定及时足额发放低保、特困供养等救助金,开展慰问、志愿者服务等活动。(责任单位:各镇街、区民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落实留渝外地员工生活保障。各用人单位要做好外地员工留渝过年食宿等后勤保障,工作时间由用人单位统一提供食宿的,原则上在春节期间继续提供;未能提供食宿的,可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鼓励用人单位结合实际,组织开展网络拜年、网络团拜会等非聚集类文化娱乐活动。鼓励万灵景区、安陶博物馆、夏布小镇等场所,以及各文化馆、图书馆、影剧院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情况下,持续向公众开放。(责任单位:各镇街、区经济信息委、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国资委、区总工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各镇街和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实属地责任,行业部门主管责任,用人单位主体责任,个人和家庭自我管理责任,加强统筹,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把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及鼓励外地员工留渝过年政策举措落到实处,全力降低因人员流动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
(二)强化组织实施。各镇街和有关部门要做好资金保障,符合现行政策的,按原渠道解决;一次性留工补贴等新增经费,按企业参保关系,由相关部门对接市上明确解决渠道。加强部门间沟通协作,按照责任分工,对标对表细化工作安排,切实做好各项工作。充分整合社会资源,动员群团组织、企业和员工广泛参与,凝聚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
(三)突出工作重点。各镇街和有关部门要把留渝过年的脱贫人员、农村低收入人员、留守困难人员等群体以及重要医用物资生产、生活必需品生产、保障城市运转、重要产业链相关企业作为重点,持续开展跟踪服务。组织开展好“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专项行动,通过送温暖留心、强政策留岗、稳生产留工、优服务留人。开展监测分析和信息的收集整理,准确把握企业开工复工和人员流动情况,建立数据台账,及时上报工作动态和重要情况。区经济信息委、荣昌高新区管委会、区商务委等部门要按照属事原则,自2月7日起,采取日报制向区人力社保局报送辖区内企业留渝市外员工数据信息,2月27日后改为周报制。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镇街和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型媒介加强新闻宣传及舆论引导,广泛宣传鼓励外地员工留渝过年的相关政策措施,及时发布相关信息,着力营造良好氛围,让留渝外地员工感受到荣昌的关怀和关心,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
联系人:唐伟;
联系方式:46787478,13883489433。
附件:1. 2021年春节期间稳岗留工有关政策经办流程
2.稳岗留工工作情况统计表
重庆市荣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荣昌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庆市荣昌区民政局
重庆市荣昌区财政局
重庆市荣昌区交通局
重庆市荣昌区商务委员会
重庆市荣昌区文化和旅游委员会
重庆市荣昌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重庆市荣昌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重庆市荣昌区总工会
共青团荣昌区委员会
重庆市荣昌区妇女联合会
重庆市荣昌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2月5日
附件1
2021年春节期间稳岗留工
有关政策经办流程
一、一次性留工补贴
(一)补贴对象
安排外地员工留渝过年并发放不低于300元“留岗红包”的本区各类企业。外地员工是指户籍为重庆市外的员工。
(二)补贴标准
按照每人3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留工补贴,每户企业最高30万元。
(三)申请条件
1.2021年1月26日起至2月28日止,期间申请补贴涉及的外地员工未离开重庆;
2.企业依法为申请补贴的外地员工缴纳2021年1月、2月的重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3.企业已向留渝的外地员工发放不低于300元的“留岗红包”。
(四)申请材料
1.《一次性留工补贴申报表》(附件1);
2.《在渝过年外地员工“留岗红包”发放名册》(附件2)。
(五)补贴程序
1.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于2021年3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在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向区就业和人才中心申请补贴。在市级参保的企业向市就业局提出申请。属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由劳务派遣机构会同实际用工单位共同申请,相关申请材料由双方共同盖章确认;
2.审核。区就业和人才中心审核涉及员工的参保信息、户籍信息和交通出行信息;
3.公示。区就业和人才中心将拟享受补贴的申请企业、补贴人数、补贴金额等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确认。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区就业和人才中心按规定申请资金并拨付企业。
(六)申报地点及联系方式
申报地点:重庆市荣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荣昌区昌州街道昌州大道中段75号)。
联系电话:46787478。
二、一次性留渝见习生活费补贴
(一)补贴对象
安排外地青年就业见习人员(以下简称“见习人员”)留渝过年并发放不低于300元“留岗红包”的本区就业见习基地(以下简称“见习基地”)。外地见习人员是指户籍为重庆市外的见习人员。
(二)补贴标准
按照每人300元的标准,给予见习基地一次性留渝见习生活费补贴。
(三)申请条件
1.2021年1月26日起至2月28日止,期间申请补贴涉及的外地见习人员未离开重庆;
2.申请补贴涉及的外地见习人员,需于2021年1月26日前已在“重庆市青年就业见习管理系统”完成就业见习协议书签订,见习期应包含2021年1月26日至2月28日,且此期间未终止见习;
3.见习基地通过见习专户已向留渝的外地见习人员发放不低于300元的“留岗红包”,不得与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费合并发放。
(四)申请材料
1.《一次性留渝见习生活费补贴申报表》(附件3);
2.《在渝过年外地见习人员“留岗红包”发放名册》(附件4);
3.见习基地发放“留岗红包”的银行凭证。
(五)补贴程序
1.申请。符合条件的见习基地,于2021年3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在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向区就业和人才中心申请补贴;
2.审核。区就业和人才中心审核涉及见习人员的见习状态、户籍信息和交通出行信息;
3.公示。区就业和人才中心将拟享受补贴的申请见习基地、补贴人数、补贴金额等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确认。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区就业和人才中心按规定申请资金并拨付企业。
(六)申报地点及联系方式
申报地点:重庆市荣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荣昌区昌州街道昌州大道中段75号)。
联系电话:46773871。
三、临时公益性岗位
(一)开发范围
街道(乡镇)、社区(村)消杀防疫、社区服务等岗位。
(二)安置对象
难以通过市场渠道就业的登记失业城乡劳动者。
(三)注意事项
临时公益性岗位按照“按需开发、人适其岗、岗尽其能、人岗匹配”的原则进行开发和管理。在岗时间最长不超过6个月。各镇街可结合实际,适当采取非全日制等方式使用临时公益性岗位。全日制公益性岗位补贴按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计算,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补贴按当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公益性岗位有关管理要求和补贴经办流程参照现行公益性岗位政策执行,相关工作经费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区人力社保局要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实行业部门主管责任,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精心筹划部署,明确任务分工,认真组织实施。要加大宣传引导,依托互联网、新媒体等渠道,加强政策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引导外地员工就地过年,降低因人员流动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
(二)加强沟通协调。区人力社保局要及时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要加强与区财政局的沟通协调,按照责任分工,对标对表细化工作安排,切实做好各项工作与资金保障,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三)强化监督检查。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区财政局要及时向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报告补贴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要加强检查监管,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补贴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自觉接受审计等部门的检查监督。对有虚报、套取、私分、挪用补贴资金等行为的企业和个人,一经发现,及时追回,并按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附件:1.一次性留工补贴申报表
2.在渝过年外地员工“留岗红包”发放名册
3.一次性留渝见习生活费补贴申报表
4.在渝过年外地见习人员“留岗红包”发放名册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部门街镇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