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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226009341119M/2020-00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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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主题分类 ]
  • 劳动就业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成文日期 ]
  • 2020-08-25
  • [ 发布日期 ]
  • 2020-08-25
  • [ 发布机构 ]
  • 荣昌区人力社保局
  • [ 有性 ]
重庆市荣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9年度单位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公示
日期:2020-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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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荣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9年度单位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公

    发挥失业保险在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中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作用鼓励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稳定岗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人社发〔2015156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有关经办工作的通知》(渝人社2015183号)、《重庆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做好2020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有关工作的通知》(发〔20202号)文件精神,现对我区2019年度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第一批238家单位予以公示。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重庆市荣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一、公示内容

荣昌区2019年度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第一批238家单位

(详情见附件)

二、公示期限

2020826日至202091日。

三、受理电话

重庆市荣昌区就业和人才中心46773303。

四、反映情况的基本要求

(一)社会各界如认为公示不实的,请以书面、电话或来人等方式向重庆市荣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二)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故意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如有诬陷等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受理人员对反映人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对反映出的问题,重庆市荣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人员认真核实,并视其情况研究处理。

附件:荣昌区2019年度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第一批238家单位

P020200825679796469482-正.xls


重庆市荣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26日


版权所有: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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