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峰高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关于申请荣昌区峰高街道河流生态修复工程项目立项的函》(峰高办事处函〔2022〕28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立项,现将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荣昌区峰高街道河流生态修复工程。
二、项目代码:2205-500153-04-01-485731。
三、项目单位(项目法人名称):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峰高街道办事处。
四、项目建设地点:荣昌区峰高街道。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主要涉及荣峰河峰高街道段、黄家湾小溪河、黄家湾水库、白虎岩水库、黑山靖小溪河、石盘村小溪河、跳蹬子河,构建滨水湿地16300㎡,建设岸带植物隔离带54400㎡,完成生态基质修复4000 m³。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1868.72万元。资金来源:争取上级补助及自筹。
七、建设工期:15个月。
接此批复,请根据《重庆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认真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并抓紧开展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等前期工作,完善项目用地预审、规划选址等相关要件后报我委审批。待项目资金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严禁以任何形式违规举债新增政府隐性债务。
重庆市荣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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