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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荣昌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日期:2020-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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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全面落实第十四次全国民政会议和全国大城市养老服务工作会议暨全国养老服务推进会要求根据重庆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实施方案》(渝府办发〔2019110号)我区研究制定了重庆市荣昌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制定《实施方案》的背景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不断满足老年人持续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项紧迫任务。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发展养老服务业,党的十八大以及“十三五”规划纲要都对加快建设养老服务体系、发展养老服务产业等提出明确要求,党的十九大首次将“养老”纳入重要民生短板,强调要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促进老有所养不断取得新进展。

近年来,我区坚持养老服务社会化、市场化、多元化发展,充分发挥政府“保基本、兜底线、可持续”作用,把养老服务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推动居家社区机构养老协调发展,养老服务政策不断优化,服务能力逐步提升,行业运行不断规范,养老产业前景可期。但总体上看,我区“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还不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覆盖还存在短板。解决好当前养老服务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有效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让老年人健健康康有尊严、舒舒服服有品质已成为全社会的共同呼声。

2019年11月1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实施方案》(渝府办发〔2019110号),结合我区实际,我区对标对表印发了重庆市荣昌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送审稿)主要包括工作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三个部分内容

(一)提出总体工作目标。

明确按照“街道、镇建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建养老服务站,村建互助养老点”要求,推进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建立智慧养老大数据信息平台,健全监督管理体系,完善普惠性基本公共养老服务政策,优先满足高龄、失能、特殊困难等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需求,为社区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托养护理、医疗康复、文化娱乐、精神慰藉等服务供给,做到让老年人在熟悉环境中生活、在亲情陪伴下养老2020年,全所有街道、社区基本实现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2022年,全所有镇、行政村基本实现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城市养老服务设施社会化运营率达到90%以上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社会化运营率达到60%以上,城乡养老设施具备医养服务能力的比例达到100%,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二)部署6项主要任务。

结合我区实际部署了六个方面的工作内容,并明确责任单位。

   一是落实规划布局。按照人均不低于0.2平方米的养老用地标准和“一镇(街道)一中心,一村(社区)一站(点)”要求,坚持把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新建居住(小)区配套建设,编制完善我区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原则上与村(社区)卫生服务设施一体或邻近规划设置。原则上每个街道至少布局1个养老服务中心、每个社区至少布局1个养老服务站;每个镇至少布局1个养老服务中心,每个村至少布局1个互助养老点。

  二是规范设施建设。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建筑面积原则上不低于1500平方米,镇养老服务中心建筑面积原则上不低于800平方米,应设置生活照料、托养护理、医疗康复、休闲娱乐、文化教育、人文关怀和运营管理等功能区域,其中托养护理区一般应设置20张以上养老服务床位;社区养老服务站面积原则上不低于300平方米(老年人口较少的社区不低于200平方米),应设置助餐、康复、阅览、娱乐等功能区域,有条件的要设置日间照料床位。村级互助养老点可依托村级公共服务设施设置单独功能用房,也可依据服务对象需求选择邻近合适的农户设点。城乡养老服务设施要符合《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及相关建筑防火设计规范,并统一标识标牌、统一外观形象、统一功能风格、统一文化氛围

三是增强运营能力。支持镇(街道)、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社会化运营,通过公建民营和民办公助的方式,采取“中心带站”运营模式;农村,采取“中心带点”运营模式,增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能力。各镇(街道)要全面排查辖区内已建成社区养老服务站运营情况,对被挤占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要及时清退,恢复其功能;对新建和已建好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镇(街道)要采取切实措施,确保运营。支持养老服务中心和社会办养老机构为特困人员提供无偿或低偿服务,镇街特困人员入住养老服务中心或社会办养老机构的,区财政按特困人员入住公办敬老院的标准,安排其基本生活费、护理费和运营管理费,资金通过所属镇街拨付给托养的养老服务中心或社会办养老机构。

四是提高服务质量。规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内容支持“养老+”服务,促进“银发经济”健康发展。探索开展“中央厨房+社区配送+集中就餐”助餐服务,支持开展社区居家助浴服务,组织开展文化、娱乐、陪伴等精神慰藉服务,打造“一刻钟”养老服务便捷生活圈。加快建设智慧养老大数据平台,鼓励支持大数据信息企业推进“互联网+养老服务”,打造“一网覆盖、一体服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智慧生活圈,推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质量提升。

五是促进医养结合。支持街道养老服务中心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养老服务中心与镇卫生院一体或邻近规划设置,推进养老服务与医疗服务相结合。支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和社会办医院加强护理康复能力建设开办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支持有条件的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办诊所、护理院等医疗卫生服务设施,逐步提高护理型养老床位比例,到2022年,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0%。降低养老服务设施内设医疗机构医保报销门槛全区至少建设5个社区医养结合型机构,全面提升社区居家医养服务能力和水平

六是培育服务队伍。将养老服务人才培养纳入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和职业教育体系,有计划地组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一线服务人员和家庭照护人员开展进修培训,全面提升服务队伍素养。2022年,培训50名养老护理主管、200名养老护理员,每年培养引进5名养老管理院长。

(三)强化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副区长组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工作领导小组,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工作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行动计划”目标考核内容,每季度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二是加强资金保障。将镇(街道)、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资金纳入公共财政预算。落实市级以奖代补政策,对每个街道养老服务中心补助200万元,对每个社区养老服务站补助20万元,对每个镇的养老服务中心及辖区内村级互助养老点补助100万元。区财政安排资金(含上级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每个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给予8万元/年的运营补助,对每个社区养老服务站给予4万元/年的运营补助,对每个村级养老互助点给予5000元/年的运营补助。通过制定相关绩效奖励办法,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各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及运营情况进行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以奖代补资金拨付的依据。

三是加强政策扶持。对利用区内国有闲置资源建设养老服务设施的,可低偿或无偿使用;对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和居家上门服务企业(组织)免征增值税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水电气费用按照居民价执行,对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物业管理费和房产税给予适当财政补贴;符合条件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企业,可同等享受小微企业税费减免、创业补贴、投融资支持等优惠扶持政策。建立镇(街道)、村(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综合责任保险试点制度,完善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政策,有效防范养老服务风险。完善落实运营补贴制度,每年对镇街、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进行服务质量绩效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兑现扶持奖补政策。

  三、《实施方案》的特点

  (一)注重解决养老服务瓶颈问题。针对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中的难点堵点,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推进养老服务市场化改革,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增加养老服务供给,扩大养老服务影响力,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二)注重结合养老服务实际情况。实施方案》立足我区人口老龄化程度高、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对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明确目标要求

  (三)注重把握养老服务要素关系。一是兼顾当前和长远。《实施方案》既提出了当前一些亟待完成的任务,也明确了到2022年发展的阶段性目标,努力做到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三是兼顾城镇和农村。《实施方案》坚持城乡统筹的原则,既规划了2020年全区所有街道、社区基本实现养老服务全覆盖,又明确到2022年,基本形成布局科学、配置均衡、服务完善的农村养老服务保障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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