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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荣昌区海绵城市建设的通知》政策解读
日期:2020-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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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3日,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荣昌区海绵城市建设的通知》(荣昌府办发﹝2020﹞49号。现作出如下解读:

一、出台背景依据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海绵城市建设”的讲话精神,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6〕37 号)、《关于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渝建2017296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渝府办法〔2018〕135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大力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是党和国家建设生态、文明、美丽中国的大力举措,也是城市发展的方式,要求各级政府统筹规划建设,增强海绵城市建设的整体性和系统性,坚持构建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的基本原则,将海绵城市的理念融入到城市规划、工程设计、建设、维护的各过程之中,并提出通过海绵城市建设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的建设目标。为加快推进荣昌区海绵城市建设,出台本通知。

二、主要内容

一是“目标”,按照中央、市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具体明确2020年、2030年时间节点荣昌区海绵城市建设目标;

二是“范围”,根据荣昌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指出荣昌区海绵城市规划建设范围并明确具体建设内容和要求;

三是“主体”,进一步明确政府性投资类(或国有投资类)和社会投资类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强化责任意识;

四是“管控”,明确在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范围内的所有新改扩建项目在规划、设计、施工及验收环节进行全过程专项管控,并强调必须符合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和技术指标。

三、关键词解释

海绵城市:是指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下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将蓄存的水释放并加以利用。海绵城市建设应遵循生态优先等原则,将自然途径与人工措施相结合,在确保城市排水防涝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实现雨水在城市区域的积存、渗透和净化,促进雨水资源的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

低影响开发(LID):LID英文的全称是LowImpactDevelopment,是20世纪90年代末发展起的暴雨管理和面源污染处理技术,指在通过分散的,小规模的源头控制来达到对暴雨所产生的径流和污染的控制,使开发地区尽量接近于自然的水文循环,是一种可轻松实现城市雨水收集利用的生态技术体系,其关键在于原位收集、自然净化、就近利用或回补地下水。主要包含:生态植草沟、下凹式绿地、雨水花园、绿色屋顶、地下蓄渗、透水路面等。

政策原文: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荣昌区海绵城市建设的通知

版权所有: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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