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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昌区提高特困人员生活品质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日期:2024-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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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案》制定的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定要让老年人有一个幸福的晚年,要大力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发展公办养老机构和普惠型养老服务,特别要强化对特困、低保、高龄、失能老年人的兜底保障。”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要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为切实提高特困人员的生活品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方案》的主要部分

本《方案》共三部分,即“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方面。主要是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困难群众,不断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第二部分:“重点任务”方面:

(一)建立“五支队伍”,加强统筹领导。

  1. 成立一支专职工作队伍,负责辖区内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2. 建立“一对一”日常照服队伍,按照就近、自愿原则,为每名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在其亲属、邻里或低保等低收入家庭中具有劳动能力的人员中选定日常照料服务人
  3. 建立一支志愿服务队伍,主要开展政策宣传、走访慰问活动,协助特困人员搞好环境卫生,解决实际生活困难。
  4. 建立一支健康服务队伍。成立一支由区卫生健康委牵头,各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参与的健康服务队伍。
  5. 成立一个评估专家队伍。成立荣昌区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专家组,统筹协调全区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工作。

(二)落实“四个政策”,强化兜底保障。

  1. 落实兜底保障政策。全面落实特困人员各项保障政策。

7.落实照料护理政策。按照“分类定标、差异服务”的要求,全面落实照料护理补贴。

8.落实敬老院经费保障政策。将敬老院建设经费、管理运营经费和管护人员待遇纳入区级财政统筹预算安排。

9.落实专项基金补充政策。成立养老扶老专项基金。

(三)开展“三项行动”,提升生活品质。

10.开展敬老院升级改造行动。将敬老院升级改造列入区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对敬老院升级改造。

11.开展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协助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搞好环境卫生,形成常态化机制,并长期坚持。

12.开展特困人员关爱行动。加强宣传,引导全社会正确理性看待特困人员,大力营造关心关爱关注特困人员浓厚氛围。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方面。

(一)建立“两项机制”,强化督导管理。

13.建立党建统领机制。强化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

14.建立督查机制。将特困人员生活品质提升工作纳入区政府督查内容,建立评估机制,构建评估体系,切实提高特困人员的生活品质。

  (二)成立“一个工作专班”,强化组织保障。

15﹒成立特困人员供养工作专班。区级成立特困人员供养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全区特困人员供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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