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昌府〔2020〕77号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
关于荣昌高新区陶瓷产业园基础设施
配套工程用地的批复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荣昌高新区陶瓷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用地的请示》(荣规资文〔2020〕94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拟定的供地方案,同意将位于广富工业园的国有建设用地45574平方米,按划拨方式供给重庆宏烨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作为荣昌高新区陶瓷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石观音路、通安路、马道子路、红河沟路)项目建设。
二、依法划拨的国有土地所有权属国家。用地单位应按用地批准用途、期限开工建设,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转让、出租、抵押和改变土地用途。
三、该工程竣工验收后,由你局会同相关部门依法办理土地
房屋登记手续。
此复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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