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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号 ]
  • 11500226009341047W/2020-15745
  • [ 发文字号 ]
  • 荣昌府〔2020〕77号
  • [ 主题分类 ]
  • 土地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成文日期 ]
  • 2020-07-17
  • [ 发布日期 ]
  • 2020-07-17
  • [ 发布机构 ]
  • 荣昌区人民政府
  • [ 有性 ]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关于荣昌高新区陶瓷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用地的批复
日期:2020-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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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昌府〔202077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

关于荣昌高新区陶瓷产业园基础设施

配套工程用地的批复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荣昌高新区陶瓷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用地的请示》(荣规资文〔202094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拟定的供地方案,同意将位于广富工业园的国有建设用地45574平方米,按划拨方式供给重庆宏烨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作为荣昌高新区陶瓷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石观音路、通安路、马道子路、红河沟路)项目建设。

二、依法划拨的国有土地所有权属国家。用地单位应按用地批准用途、期限开工建设,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转让、出租、抵押和改变土地用途。

三、该工程竣工验收后,由你局会同相关部门依法办理土地

房屋登记手续。

此复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   

20206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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