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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号 ]
  • 11500226009341047W/2020-15942
  • [ 发文字号 ]
  • 荣昌府〔2020〕164号
  • [ 主题分类 ]
  • 土地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成文日期 ]
  • 2020-11-18
  • [ 发布日期 ]
  • 2020-11-18
  • [ 发布机构 ]
  • 荣昌区人民政府
  • [ 有性 ]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万灵镇梵湾半岛及派出所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的批复
日期:2020-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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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昌府〔2020164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万灵镇梵湾半岛及派出所

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的批复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审批万灵镇梵湾半岛及派出所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的请示》(荣规资文〔2020206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北京世纪千府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荣昌区万灵镇梵湾半岛及派出所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方案》。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一)梵湾半岛。

按照已经实施的马拉松赛道、绕镇路和现状的南北向农村公路为骨架,结合本次拟建设的高笋河支路,重新规划濑溪河以西片区“田”字型路网结构,各地块用地范围结合路网作相应调整。道路红线宽度分别为:

1.高笋河路:11米(2+7+2

2.马拉松赛道:12米(2+8+2

3.绕镇路:18米(2+7+7+2

4.横一路:14米(3+8+3

(二)派出所地块。

整合C04-05/01C04-06/01C04-07/01三个地块为C04-06/02一个地块,用地性质由原来的文化设施用地(A2)、商业用地(B1)和广场用地(G3)修改为二类居住用地(R2)。经济技术指标确定如下:最大容积率1.7,最大建筑密度40,建筑限高17米,最低绿地率20%。

为平衡文化设施和广场用地指标,分割C05-05/01地块为C05-05/02C05-09/02C05-10/02三个地块。用地性质由原有的二类居住用地(R2)修改为二类居住用地(R2)、广场用地(G3)和文化设施用地(A2)。

二、规划一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改变,若需调整变动,应按法定程序报批。凡在该片区从事项目建设工程必须以该规划作为依据。

三、请你局会同区住房城乡建委、万灵镇政府等单位加强规划控制和管理,保证各项规划要求得到落实。

此复。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   

202011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万灵镇人民政府,区住房城乡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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