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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号 ]
  • 11500226009341047W/2022-00009
  • [ 发文字号 ]
  • 荣昌府〔2022〕8号
  • [ 主题分类 ]
  • 土地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成文日期 ]
  • 2022-01-27
  • [ 发布日期 ]
  • 2022-02-14
  • [ 发布机构 ]
  • 荣昌区人民政府
  • [ 有性 ]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主城区板桥组团N8-11、N8-12地块详细规划调整的批复
日期:2022-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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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调整主城区板桥组团N8-11N8-12地块详细规划的请示》(荣规资文〔20221号)收悉。经区政府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重庆市荣昌区大地规划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荣昌主城区板桥组团N8-11N8-12地块详细规划修改方案》。

二、同意各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如下:

  1.将荣昌大酒店项目因建设游泳馆、配电房等设施占用N8-11地块的522平方米土地纳入N8-12地块;将棠悦府二期项目因建设临时变压器等设施占用N8-12地块的522平方米土地纳入N8-11地块。

  2.

地块用地边界调整后,其他规划控制指标均不变。N8-11地块用地面积1.53公顷,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不大于2.5,建筑密度不大于35,绿地率不小于30,建筑限高100米,停车位按规定配置。N8-12地块用地面积1.33公顷,用地性质为商业设施用地,维持荣昌大酒店现状。

三、规划一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改变,若需调整变动,应按法定程序报批。凡在该地块从事项目建设工程必须以此规划为依据。

四、请你局会同荣昌高新区管委会、区住房城乡建委等有关部门加强规划控制和管理,保证各项规划要求得以落实。

此复。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  

20221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版权所有: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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