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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号 ]
  • 11500226009341047W/2022-00154
  • [ 发文字号 ]
  • 荣昌府〔2022〕75号
  • [ 主题分类 ]
  • 土地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成文日期 ]
  • 2022-07-25
  • [ 发布日期 ]
  • 2022-07-25
  • [ 发布机构 ]
  • 荣昌区人民政府
  • [ 有性 ]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关于重庆市荣昌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的批复
日期:2022-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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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区农业农村委《关于恳请批复〈重庆市荣昌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的请示》(荣农文〔2022〕7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重庆市荣昌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规划》实施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农村工作会议部署,认真落实区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区委农村工作会议安排,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以提升粮食产能为首要目标,坚持新增建设和改造提升并重、建设数量和建成质量并重、工程建设和建后管护并重、产能提升和绿色发展相协调,科学布局和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提高建设标准和质量,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提高水土资源利用率,切实增强农田防灾抗灾减灾能力,为保障我区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提供坚实基础。

三、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把高标准农田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作为重点支持事项,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强化建设进度和质量管理,提升建设成效。要加强高标准农田建后管理和保护利用,强化高标准农田产能目标监测与评价,严格耕地保护责任,加强耕地用途管制,坚决遏制“非农化”、防止“非粮化”。

四、区农业农村委要会同区政府有关部门做好相关规划的衔接,不断完善制度,开展跟踪分析和考核评估,督促各镇街落实《规划》目标任务。《规划》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区政府报告。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   

2022年7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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