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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号 ]
  • 11500226009341047W/2022-00334
  • [ 发文字号 ]
  • 荣昌府函〔2022〕196号
  • [ 主题分类 ]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成文日期 ]
  • 2022-11-02
  • [ 发布日期 ]
  • 2022-11-28
  • [ 发布机构 ]
  • 荣昌区人民政府
  • [ 有性 ]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日期:2022-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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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共重庆市荣昌区委关于建立区人民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荣委发〔2018〕35号)文件要求,现将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综合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报告制度情况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中发﹝2017﹞33号)及《中共重庆市荣昌区委关于建立区人民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荣委发﹝2018﹞35号)要求,区政府高度重视报告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区财政局会同区国资委、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部门认真分析研究我区国有资产管理现状,分别于2019年至2021年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了“荣昌区2018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荣昌区2019年企业国有资产


管理情况”和“荣昌区2020年度自然资源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并对照区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审议意见,拟定任务分工,细化工作措施,逐一明确各部门责任,相关部门积极有序推进,各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加强制度完善,摸清家底,盘活闲置,分类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意识、管理水平和效益不断提高。二是深化国企改革,按照荣委办发〔2021〕17号文件,细化改革任务68项,项目化、清单化推进各项改革,截至目前国企改革三年任务已基本完成。三是全区资源资产底数基本清楚、各项资源保护总体良好、资源利用管理总体有效、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高度重视报告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区财政局会同区国资委、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部门认真分析研究我区国有资产管理现状,积极探索管理长效机制。

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过紧日子”要求,我区先后出台《荣昌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试行)》、《荣昌区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与家具配置标准(试行)》、《荣昌区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国有闲置资产开展合作经营的方案(试行)》、《关于做好全区国有资产资源核查盘活工作的通知》等涉及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资产配置标准及盘活国有资产等相关文件,规范和加强我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维护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发挥闲置资产价值,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提升资产管理水平。二是推进以管资本为主的职能转变,先后出台《关于规范区属国有企业重大投资决策的通知》、《荣昌区区属国有重点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关于区属国有企业推行全面预算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制定《荣昌区国资委出资人监管权责清单》《荣昌区区属国有企业投资负面清单》两张清单,不断健全完善监管制度,优化考核指标体系,加强债务风险防控,强化国企财务预算约束。

三、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一)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基本情况。

2021年度全区行政事业单位独立编制机构数462个,其中:行政单位78个、事业单位384个;编制人数13899人,实有人数12785人。国有企业(不含金融企业)46户;人员控制数693人,实有控制数560人。金融企业(区属国有担保公司)2户,实有人数13人。

(二)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国有资产情况。

荣昌区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国有资产总额为 9,799,642.77万元,同比增长14.62%;负债总额为4,779,173.25万元,同比增长13.22%;净资产5,020,469.52万元,同比增长16.00%。其中:

1.国有企业(不含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总额7,683,349.99万元,同比增长12.05%。其中:流动资产5,681,897.38万元,占比73.95%;非流动资产2,001,452.61万元,占比26.05%。负债总额4,479,367.14万元,同比增长14.82%。其中:流动负债1,388,656.41万元,占比31%;非流动负债3,090,710.73万元,占比69%。净资产总额3,203,982.85万元,同比增长8.4%。

2.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2,082,603.06万元,同比增长25.58% 。其中:流动资产383,292.47万元,占比18.41%;固定资产219,447.19万元,占比10.54%;在建工程191,041.48万元,占比9.17%;无形资产6,727.63万元,占比0.32%;公共基础设施1,280,540.30万元,占比61.49%;政府储备物资254.86万元,占比0.01 %;长期待摊费用244.91万元,占比0.01%;其他非流动流产1054.22万元,占比0.05%。负债总额295,479.11万元,同比下降6.18%。其中:流动负债275,529.76万元,占比93.25%;长期借款9,169.77万元,占比3.1%;长期应付款10,778.88万元,占比3.65%;受托代理负债0.7万元。净资产总额1,787,124.67万元,同比增长33.02%。

3.金融企业(区属国有担保公司)资产总额33689万元,同比下降1.16%。负债总额4327万元,同比下降13.39%。净资产总额29362万元,同比增长0.94%。

(三)自然资源国有资产情况。

1.矿产资源。我区矿产资源9种,主要为煤炭、黏土(陶器用)、砂岩(建筑用、陶瓷用)、页岩(陶粒用、砖瓦用)、矿泉水、石灰岩(建筑石料用)、煤层气、页岩气、天然气。探明并有一定储量的矿产资源有7种,共查明资源储量煤炭22783.70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417.78万立方米、陶器用黏土3810.02万吨、陶瓷用砂岩矿5628.86万吨、天然气50亿立方米。建筑用砂岩、砖瓦用页岩全区均有分布,螺罐山、古佛山两个背斜有建筑用砂岩168.46万立方米、砖瓦用页岩58.18万立方米的资源量。目前我区已开发利用的矿产资源有固体矿产6类、液体矿产1类和气体矿产2类,主要为煤炭、建筑石料用灰岩、建筑用砂岩、陶瓷用砂岩、陶器用黏土、页岩、矿泉水、天然气和页岩气。全区共计有效矿山17个,包括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山7个、陶瓷土矿5个、建筑用砂岩矿3个、页岩矿1个、矿泉水矿1个。整合调整4个小型矿山为3个中型矿山,目前大中型矿山比例已提高到56%。

2.水资源。我区属于四川盆地东浅丘陵区,径流以降水补给为主,多年平均径流量为4.6915亿立方米,人均地表水资源量约为551立方米,分别占全国、重庆市、渝西12区的1/4、1/3和2/3左右,属于重度缺水地区。全区共有大小河流151条,水库95座。境内主要有两大水资源区,分别是沱江水系和嘉陵江水系,其中:沱江水系一级支流包括濑溪河、大清流河;二级主要支流包括白云溪河、新峰河、峰高河、马鞍河、观胜河、周家河、三桥河、池水河等;嘉陵江水系仅有3条小溪。

3.土地资源。通过国土变更调查,我区现有湿地33.44公顷,较去年度变更调查净增加0.05公顷,增加0.15%;耕地49415.45公顷(其中:旱地20188.63公顷,水浇地0.29公顷,水田29226.53公顷),较去年变更调查净减少108.87公顷,净减少0.22%;种植园用地3518.76公顷,较去年变更调查净增加16.28公顷,增加0.46 %;草地159.79公顷,较去年度变更调查净减少16.22公顷,减少9.22%;建设用地面积18603.05公顷,较去年变更调查净增加266.47公顷,增加1.45%(其中:城镇用地3874.47公顷,较去年变更调查净增加192.93公顷,增加5.24%;村庄用地12877.03公顷,较去年变更调查净减少65.76 公顷,净减少0.51%;交通运输用地1522.19公顷,较去年变更调查净增加136.2公顷,增加9.83%;水工建筑用地76.85公顷,较去年变更调查净增加0.41公顷,增加0.54%);水域5868.45公顷,较去年变更调查净增加26.41公顷,增加0.45 %;其他用地7324.28公顷,较去年变更调查净减少81.32公顷,减少1.1%。

(4)森林资源。根据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成果调查,我区林地总面积42873.1984公顷(国有林地908.1696公顷,集体林地41965.0288公顷),占国土面积的39.87%。其中:有林地28108.3136公顷,灌木林地11953.1028公顷,疏林地241.6005公顷,未成林地2.6305公顷,苗圃地866.9539公顷,无立木林地1275.1563公顷,其他林地425.4408公顷。国家二级公益林面积117.2859公顷,占林地面积的0.3%;地方公益林面积2960.3755公顷,占林地面积的6.9%;商品林面积39795.537公顷,占林地面积的92.8%。全区森林面积39970.144公顷,森林覆盖率为37.17%。野生动物方面,总共有4纲19目57科119属146种。其中:两栖动物1目4科5属8种,爬行动物1目4科9属11种,鸟类14目45科100属122种,兽类3目4科5属5种,境内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黑鸢、赤腹鹰、松雀鹰、普通鵟、红隼、草鸮、斑头鸺鹠7种。野生植物分布方面,全区有国家二级保护植物桫椤、野生香樟、楠木、金毛狗蕨4种。

四、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一)国有企业(不含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1.优化考核指标分类考核。一是按照功能及性质分类设计了公益类、商业类、文化类,并将企业分组为重点企业类、一般国有企业类,以此建立符合我区实际的分组分类考核体系,不同类型的企业设计不同的考核指标。二是将全员劳动生产率、净资产收益率、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资产负债率等指标纳入考核,强化质量效益与考核、薪酬的联动。

2.强化国企财务预算约束。印发《关于区属国有企业推行全面预算管理工作的通知》,结合走访国企、财务信息检查等方式,推动企业进行全面预算管理,强化企业预算约束。

3﹒全面加强债务风险防控。建立健全区属国有重点企业债务风险分级预警机制,要求AA级区属国有企业债券融资占比不得超过40%,防范“刚性兑付”风险。截至2021年底,区属国有企业平均资产负债率为58.30%,低于65%预警线。

4﹒全面加强对外投资管理。一是加强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印发《荣昌区区属国企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暂行办法》,规范投资分析和决策程序,防范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风险。二是加强参股投资管理。印发《关于规范区属国有资本参股投资监管的指导意见(试行)》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属国有资本参股投资监管的通知》,鼓励企业围绕主责主业开展投资经营,加强委派人员管理,履行国有股东职责。

2021年国有企业(不含金融企业)累计实现营业收入374,903.15万元,利润总额10,630.77万元,累计上缴税费24,665.64万元。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1.完善制度,加强资产有序管理。以《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及市级相关管理办法为制度引领,通过充分调研,印发《荣昌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试行)》、《荣昌区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与家具配置标准(试行)》,强化配置程序、标准约束性,严把配置、使用、处置等环节,加强国有资产管理规范有序。

2.夯实基础,规范资产日常管理。要求各行政事业单位按照上级文件和会计制度规定,加快公共基础设施入账和已使用在建工程转固工作;依据“谁承担管理维护职责由谁入账”的原则,结合资产信息系统实施资产处置审批,促使各单位积极清理各项资产,摸清家底和资产使用状况,重视资产的存量管理,资产处置更加规范化、信息化;规范报表报送,加强数据审核,提高数据质量,主管部门履行具体监管职能,确保国有资产数据完整准确。

3.加强核查,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过紧日子”要求,遵循“横到边、纵到底”原则,深入开展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国有资产资源清理核查工作,做到“家底清、底数明”,为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形成存量资产和新增投资良性循环,实现“资金增效、资产增值、资源提效”打下坚实基础。

4.强化监管,提升资产管理水平。聘请中介机构对部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及往来款项进行专项检查,针对检查存在的问题,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督促被检查单位分类施策,加强整改。并以整改工作为契机,要求被检查单位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梳理体制机制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修改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举一反三,堵塞漏洞。

(三)金融企业(区属国有担保公司)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按照荣昌府办发﹝2020﹞85号文件规定,参照市财政对国有融资担保公司的管理方式(市级商业性融资担保公司由市国资委负责管理,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目前正在有序地移交财政管理),我区国有融资担保公司管理权限在财政出资全部到位后移交区财政局。区财政局按照《重庆市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协助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做好日常监管,履行属地金融风险处置职责。

2021年金融企业(区属担保公司)当年发生担保额4517万元,担保户数21户。2021年末在保余额7974万元,在保户数56户,担保代偿金期末余额3660万元,担保放大倍数0.31倍,担保准备金余额2513万元,拨备覆盖率52%。

(四)自然资源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1.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建设情况。一是启动第四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积极协调生态环境、林业、交通等部门,结合区域内“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根据开发利用与保护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在严守国土空间“三条红线”的前提下,继续优化开发全区矿产资源。二是认真贯彻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对用水总量、用水效率的管理;严格取水许可制度,加强取水许可审批、取用水户监督管理;严格落实水资源费征收管理。三是严格按照新修订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推进土地资源开发制度建设,通过编制《重庆市荣昌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0—2035)》,进一步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四是认真编制全区森林防火“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开展全区森林火灾风险普查。

2.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制度建设情况。一是大气质量方面。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由2018年的270天提升至2021年293天,净增加了21天;PM2.5年均浓度由2018年的51μg/m3下降至2021年的39μg/m3,净降12μg/m3,PM10、O3、SO2、NO2等主要污染物年均浓度总体均呈下降趋势,重污染天数大幅减少。充分利用60个空气微型监测站、10个高空瞭望、150个企业工况监控、走航监测等技防设施,进一步提升大气污染智能管控水平。二是水环境质量方面。在全市率先推行“河长制”,并成为全国典型。濑溪河、大清流河、马鞍河水质稳定达标,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3.3%。濑溪河作为全市新增达标的国控断面,在2019年和2020年分别获得市级“以奖促治”专项资金2596万元和1976万元,连续2年为全市最高。荣峰河、池水河成功消除城市黑臭水体,荣峰河名列“重庆市最美河流”榜首。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三是生态文明制度改革方面。健全减污降碳协同机制,全面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行动。落实生态补偿机制,推动水污染防治工作由“治标”向“治本”转变。完善区域联防联治机制,建立“区、镇、村”三级河流巡查体系,定期开展联合巡河和问题整治。健全完善环保督察机制,制定生态环境保护、河长制、林长制工作定期调度机制,印发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污染防治攻坚行动督查工作方案等,确保中央市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完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建立“河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跨区域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协作机制,推进环境公益诉讼多元化发展。

3.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建设情况。一是矿产资源保护利用方面。区政府明确各属地镇街和部门的监管责任,定期开展矿产资源巡查,加大对违法开采行为的查处力度,建立和完善矿区生态修复责任机制和补偿机制,建立矿山地质环境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加强矿山绿色准入管理,构建矿业绿色发展长效机制。二是水资源保护利用方面。全面推行“河长制”,建立区域与流域相结合的三级河长责任体系,加强河库巡查、监督管理。三是土地资源保护利用方面。严格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开展耕地恢复补足工作,力争本年度完成市政府下达的耕地保护目标任务。四是森林资源保护利用方面。认真执行“七落实”管护责任制度,加强国有森林防火工作,落实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责任制,严厉打击非法捕猎野生保护动物及滥采野生保护植物资源的行为,保质保量完成森林资源保护利用工作。

五、存在的问题

(一)国有企业(不含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区属国企债务风险形势严峻,融资平台债务规模逐年增加,企业业务空虚实体化经营业务少、能力弱。区属国企管理体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政企不分、政资不分”情况仍然存在,“三项制度”改革不彻底,缺乏激励作用导致各类经营人才缺乏。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方面。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对国有资产管理不够重视,存在“重采购轻管理”、“重资金轻资产”、“重价值轻实物”的现象,资产入账不规范,后期管理不重视;资产清理处置不及时,资产配置超限;资产管理人员责任意识不强,资产监管不到位;往来款项清理催收力度弱,逾期账款金额大,资金安全存在风险,。

(三)金融企业(区属国有担保公司)国有资产管理方面。担保公司高管未到位,新增民营业务暂停,公司融资担保业务和规模大幅下降,聚焦支小支农不够、放大倍数不高,实体经济可获得性不高,各种监管指标数据逐渐滑坡,有的接近监管红线,有受到相关监管部门风险警示或取消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资格的风险。

(四)自然资源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全区矿产资源集中区域与生态保护、耕地保护大面积重叠,矿山准入条件受限,矿产资源开发空间受限。矿山损毁土地历史欠账多,部分煤矿关闭转产但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也不符合产业政策,合法利用和搬迁治理难度大。受机构改革职责调整影响,地下水监测、“山水林田湖草”登记和管理职责等方面存在各部门职能职责交叉。 造林空间严重不足,提高森林覆盖率任务困难较大。水环境质量仍需持续巩固,濑溪河高洞、清流河大埂2个国考断面和马鞍河天皇市考断面水质要实现长期稳定达标还存在较大困难。大气污染防控压力日益增大,全市排名靠后的局面没有得到扭转。

六、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转型做实增强企业防范风险能力。一是提升区属国企信用等级增强融资能力。为拓宽融资渠道和方式,全力推进创AA+信用评级工作并定期研究推进。二是依托特殊资源做实做强。推进因城市投资和发展而衍生的区域内特许经营权项目授予,依托特许经营权项目推进子企业实体化运作,重建可持续的企业现金流。

(二)理顺管理体制推进“三项制度”改革。一是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不断减少相关部门行政指令与国有企业项目被安排的情况,支持区属国有集团公司自主决策生产经营和项目投资。二是强化集团公司专业人员配备。加强集团公司财务、审计、纪检和投融资部门专业人员配备,提升集团公司对子企业的风险防控和监管能力。三是实施员工能进能出、能上能下机制。依法建立合同化管理用工制度,在中层干部中推行竞聘上岗和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四是实施市场化绩效薪酬机制。合理拉大薪酬差距,建立业务与薪酬、效益与薪酬的联动增减机制,2023年达到60%以上。五是不断完善各层级“精准考核”及结果运用。实现对公司主要负责人、经理层和企业员工的“精准考核”,建立考核结果与薪酬、奖惩、晋升退出的联动机制。

(三)强化职责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水平。一是各行业主管部门强化职能职责,参照国家、市、区出台的资产管理法规、办法,结合自身特点制定符合本行业实际的资产管理办法。二是各单位牢固树立将资产管理与资金管理放在同等重要位置的管理理念,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加强资产管理、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政府采购等业务环节的管理,形成顺向逐级控制和逆向实时反馈的完整管理闭环,不断提升资产管理水平。

(四)摸清底数提高存量资产利用效益。一是各单位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范国有资产会计核算和管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性国有资产管理,确保各类国有资产统计结果真实、准确、可核查,做到“家底清、底数明”。二是按照“严控总量、做优增量、盘活存量、提高质量”的思路,各单位充分挖掘闲置低效资产价值,完善资产的利用和管理机制,优化完善存量资产盘活方式,力争取得国有资产最大化收益。

(五)加强队伍建设拓展融资担保规模。一是实施好《荣昌区区属国有融资担保公司改革调整方案》,明确区属国有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功能定位。坚持支小支农主业,聚焦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积极拓展融资担保业务,切实为小微企业服务。二是做好担保公司人员配备以及内设机构设置,提高管理水平,提升担保机构服务质效,完善内部管理、优化正向激励、创新担保产品、提高服务效能。三是突出政策导向,加大支持力度。突出支小支农、拓展覆盖面、降费让利等导向,逐步将担保费率降至1%以内,推动实体经济降成本;鼓励银行积极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合作,落实风险分担机制;用足用活支小支农贷款担保降费补贴政策、风险担保补偿机制,扩大支小支农融资担保规模和占比,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六)统筹保护开发强化绿色发展理念。一是做好资源调查摸底,协调好保护与开发的关系,保障区内矿产资源原材料特别是陶瓷产业原材料供应,有序推进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生态修复治理,着力消化历史存量。加强生产矿山落实“边开采边治理”,杜绝新增问题,同时推进建设绿色矿山。二是持续做好取水许可审批、取用水监督管理、用水统计、水量分配、生态流量管控等水资源管理工作;积极推进渝西水资源配置项目实施,规划、申报水源工程建设。三是积极探索新形势造林绿化新模式,不断拓展造林新空间,提高森林覆盖率,加强森林保护法律的宣传力度。

四是以“两山”基地创建为引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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