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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1500226009341047W/2023-00030 [ 发文字号 ]荣昌府〔2023〕3号 [ 发布机构 ] [ 主题分类 ]土地 [ 成文日期 ]2023-01-11 [ 发布日期 ]2023-02-01 [ 体裁分类 ]公文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荣昌区主城区V7-1、V7-2、T37-02等18个地块详细规划修改方案的批复

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报请审批荣昌区主城区V7-1、V7-2、T37-02等18个地块详细规划修改方案的请示》(荣规资文〔2022〕202号)收悉。经区政府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荣昌区主城区V7-1、V7-2、T37-02等18个地块详细规划修改方案》。修改后:

  教育科研用地增加0.73公顷,中小学用地增加0.02公顷,居住用地减少1.49公顷,公园绿地增加0.34公顷,加油加气站用地减少0.26公顷,消防用地减少0.02公顷,供电用地减少0.04,供燃气用地增加0.09公顷,通信用地增加0.02公顷,交通枢纽用地减少0.08公顷,城市道路用地增加0.69公顷。

  二、规划一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改变,若需调整变动,应按法定程序报批。凡在该地块从事项目建设工程必须以此规划为依据。

  三、请你局会同区住房城乡建委加强规划控制和管理,保证各项规划要求得以落实。

  此复。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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