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区政府文件 > 政策原文
  • [ 索号 ]
  • 11500226009341047W/2023-00034
  • [ 发文字号 ]
  • 荣昌府办发〔2023〕5号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成文日期 ]
  • 2023-02-01
  • [ 发布日期 ]
  • 2023-02-13
  • [ 发布机构 ]
  • 荣昌区人民政府
  • [ 有性 ]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办理区人大常委会对区政府2022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审议意见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3-02-13
字体:【 默认 超大
分享: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理区人大常委会对区政府2022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审议意见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

关于办理区人大常委会对区政府2022年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审议意见工作方案

为全面落实《重庆市荣昌区人大常委会关于2022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审议意见》(荣人发〔2022〕29号)要求,结合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经认真研究,制定该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坚决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的科学化、法治化、精准化水平,将荣昌建设为山清水秀美丽之地。


二、工作目标

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进一步增强,环境污染治理力度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环境监管水平进一步增强,区域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推进,群众对生态环境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三、整改内容

(一)提高认识,强化生态环保宣传。一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重庆市环保条例》《重庆市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大气十条、水十条等为重点,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二要定期召开企业环保座谈会,对企业实施清单式管理,推进环保问题整改。加强镇街、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区域的环境保护教育培训,增强企业负责人、环保从业人员、一线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三要深入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发挥典型案例的教育、警示、震慑作用,继续落实好环保知识进学校、进课堂活动,增强学生的环保意识。四要充分发挥好舆论的监督和推动作用,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官网,加强与主流媒体的沟通,强化环保宣传报道,落实好环境信息公开,提高社会舆论和媒体的监督作用。五要把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党校(行政学院)领导干部专题班的培训内容,对全区负责生态环保工作的分管领导和环保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


(二)坚持问题导向,有序推进“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实施。一要推进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要减少饮用水源地个数,强化多个镇街联合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建设,要加快实施清流河流域饮用水水源地整治项目、濑溪河北岸流域饮用水水源地整治项目、荣昌区农村供水保障建设工程。二要推进工业污染防治工程。要实施荣昌高新区合流制管网分流改造工程。三要推进城镇生活污染治理工程。实施城区合流制管网分流改造工程、镇街合流制管网分流改造工程、荣昌区第二城市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四要推进水生态修复扩容工程。实施荣昌区中小河流综合治理、荣昌区濑溪河(西南大学至广富工业园区段)防洪及水环境治理等工程。五要加强与市级相关部门的联系,积极主动包装生态环保项目,争取项目资金。


(三)突出重点难点,在污染防治上下功夫。一要抓好大气污染防治。严格落实荣昌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夏秋季臭氧污染攻坚方案,严控工业污染、交通污染、生活污染和扬尘污染,重点加强工业废气、建设施工、餐饮油烟、道路扬尘和露天焚烧监控监管,全面禁止秸秆露天焚烧。要有序实施城区重点区域烧烤“碳改电”升级改造项目,推进城区及部分农村区域烟熏腊肉项目,持续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加快淘汰老旧车工作。二要抓好水污染防治。持续加强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建设,继续推进城镇雨污管网建设,加快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和第二城市污水处理厂。强化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大力实施种养循环和有机肥生产。整治水产养殖污染,深入推进“河长制”工作,强化“一河一策”方案实施。推进水库整治,对东湖水库进行生态修复和扩容,3年内完成全区水库和山坪塘的清淤。加大技防力度,工业园区内的用水大户要及时安装在线监测。三要抓好土壤污染防治。扎实开展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实施重点行业企业土壤污染详查,确保净土开发。尽快投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设施,推动垃圾分类工作全面开展。强化污水处理厂污泥、畜禽粪便、病死猪、餐厨垃圾等收集转运处置监管。


(四)坚持精准治污,强化环境污染源头治理。一要继续开展污水偷排、直排、乱排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查找污水源头,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二要有计划、按时序推进全区每个污水处理厂的提标升级,从源头治理水污染。三要强化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高升桥水库的保护,加大生态修复力度,狠下决心和功夫搬迁水库周边住户,特别是新峰场镇的搬迁和污染的治理。四要深入推进“河长制”“库长制”,强化全区151条河流、94座水库的综合整治,尤其是加快实施河流源头补水工程和水库放水涵洞治理工程,有序推进河流、水库的清淤和水质提升工程。五要加快对农村卫生厕所的改造和提标,杜绝污水直接排入河库。六要减小农业面源污染,在饮用水源地和河库周边建立生态隔离带,水源地整治项目必须加快推进,从源头防治水污染。


(五)完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污染防治责任。一要建立水和大气污染防治应急调度机制。坚持四大家主要领导每月召开生态环境调度会议制度,明确整合水、大气污染防治各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建立健全水、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暗访+明察+联合执法”等多种工作机制。二要完善管网运维机制。统筹全区雨污主管网、二三级管网的规划、建设和日常管理,建立健全雨污管网维修养护程序,加强相关人员的专业培训,确保污水处理厂及雨污管网等设施的正常运行。三要深入开展查河要实、治河要实、管河要实专项行动,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实行问题限期整改。健全环境污染联防、联控、联治机制,明确属地管理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大环保工作格局。四要建立生态补偿机制。以上游进入下游地区水质是否达标作为基准,未达标则上游补偿下游,达标入境且出境依然达标则互不补偿。五要建立生态环境举报投诉机制,完善川渝合作联防联保共治机制和工作考核机制。


(六)坚持严管重罚,加大环保执法力度。一要加强区和镇街两级环保能力建设,配齐配强环保工作队伍,提高执法水平和监测监管能力。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等部门应将执法权及时委托给各镇街。二要加大环保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查处违法排污行为。三要统筹推进环保“五大行动”,大力开展扬尘、噪声、油烟等专项整治行动。四要加大环保考核检查力度,定期开展督查督办和情况通报,严格考核,逗硬奖惩。


四、实施步骤

(一)方案制定阶段(2023年1月31日前)。梳理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提出的问题,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研究制定并印发实施《关于办理区人大常委会对区政府2022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审议意见的工作方案》。


(二)整改提高阶段(2023年2月1日—5月10日)。各责任单位对标对表工作方案,按照先急后缓、先易后难的原则,有序推进整改工作落实,切实处理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以实际行动回应群众关切。各牵头部门要细化整改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包括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员),对标对表,倒排工期,有序推进整改落实。


(三)长效巩固阶段(2023年5月10日以后)。对已经整改的问题要开展“回头看”,加强后督察,防止出现反弹,巩固整改成效。同时,进一步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源头防控,杜绝新出现类似问题。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要将审议意见办理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绿色低碳高效发展的重要抓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任务,压紧压实责任,扎实抓好整改任务落实。


(二)强化协作,形成整治合力。区生态环境局要做好统筹协调工作,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各项具体工作,工作推进过程中要加大信息交流沟通力度,互相支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快推进整改任务完成。


(三)多措并举,注重整改实效。各单位在认真落实整改措施的同时,要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努力使各项工作走上法治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长效巩固整改工作成果。


(四)强化调度,及时督查督办。定期对整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调度,促进各项措施顺利推进,按期完成。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要及时通报批评,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要严格追责问责。


各牵头单位务必于2023年5月10日前将工作推进情况总结书面报送区生态环境局,由区生态环境局汇总后于5月15日前报区政府审定,于5月20日前向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常委会议报告办理落实情况。


附件:荣昌区人大常委会审议2022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意见办理责任分解表


荣昌区人大常委会审议2022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意见办理责任分解表

序号

整改任务

整改措施

完成

时限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备注

1

提高认识,强化宣传

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重庆市环保条例》《重庆市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大气十条、水十条等为重点,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

长期坚持

区生态环境局

相关部门、各镇街


2

要定期召开企业环保座谈会,对企业实施清单式管理,推进环保问题整改。

长期坚持

区生态环境局

相关部门、各镇街


3

加强镇街、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区域环境保护教育培训,增强企业负责人、环保从业人员、一线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

长期坚持

区生态环境局

相关部门、各镇街


4

要深入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发挥典型案例的教育、警示、震慑作用,继续落实好环保知识进学校、进课堂活动,增强学生的环保意识。

长期坚持

区生态环境局

相关部门、各镇街


5

要充分发挥好舆论的监督和推动作用,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官网,加强与主流媒体的沟通,强化环保宣传报道,落实好环境信息公开,提高社会舆论和媒体的监督作用。

长期坚持

区生态环境局

相关部门、各镇街


6

要把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党校(行政学院)领导干部专题班的培训内容,对全区负责生态环保工作的分管领导和环保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

长期坚持

区委组织部

区生态环境局


7

坚持问题导向,有序推进“十四五”生态环保规划实施

要推进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要减少饮用水源地个数,强化多个镇街

联合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建设,要加快实施清流河流域饮用水水源地整治项目、濑溪河北岸流域饮用水水源地整治项目、荣昌区农村供水保障建设工程。


长期坚持

区生态环境局

区水利局,相关镇街


8

要推进工业污染防治工程。要实施荣昌高新区合流制管网分流改造工程。

长期坚持

荣昌高新区管委会

区住房城乡建委


9

要推进城镇生活污染治理工程。实施城区合流制管网分流改造工程、镇街合流制管网分流改造工程、荣昌区第二城市污水处理厂。

长期坚持

区住房城乡建委

相关镇街


10

要推进水生态修复扩容工程具体实施荣昌区中小河流综合治理,并开展荣昌区濑溪河(西南大学至广富工业园区段)防洪及水环境治理等工程前期工作,申请项目资金。

长期坚持

区水利局

相关镇街


11

要加强与市级相关部门的联系,积极主动包装生态环保项目,争取项目资金。

长期坚持

区级各部门

相关部门


12

突出重点难点,在污染防治上下功夫

要抓好大气污染防治

严格落实《荣昌区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荣昌区2022年夏秋季臭氧污染攻坚方案》,严控工业污染、交通污染、生活污染和扬尘污染,重点加强工业废气、建设施工、餐饮油烟、道路扬尘和露天焚烧监控监管,全面禁止秸秆露天焚烧。

长期坚持

区生态环境局

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委,各镇街


13

突出重点难点,在污染防治上下功夫

要抓好大气污染防治

要有序实施城区重点区域烧烤“碳改电”升级改造项目,推进城区及部分农村区域烟熏腊肉项目,持续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加快淘汰老旧车工作。

长期坚持

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公安局

相关镇街


14

要抓好水污染防治

持续加强污水


处理“厂网”一体建设,继续推进城镇雨污管网建设,加快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和第二城市污水处理厂。


长期坚持

区住房城乡建委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相关镇街


15

强化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大力实施种养循环和有机肥生产。

长期坚持

区农业农村委

各镇街


16

整治水产养殖污染,深入推进“河长制”工作,强化“一河一策”方案实施。推进水库整治,对东湖水库进行生态修复和扩容,3年内完成全区水库和山坪塘的清淤。

长期坚持

区农业农村委区水利局

各镇街


17

加大技防力度,工业园区内的用水大户要及时安装在线监测。

长期坚持

区生态环境局

荣昌高新区管委会


18

要抓好土壤污染防治

扎实开展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实施重点行业企业土壤污染详查,确保净土开发。

长期坚持

区农业农村委区生态环境局

相关镇街


19

尽快投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设施。

长期坚持

荣昌高新区管委会

区城市管理局


20

推动垃圾分类工作全面开展。

长期坚持

区城市管理局

各镇街


21

突出重点难点,在污染防治上下功夫

要抓好土壤污染防治

强化污水处理厂污泥、畜禽粪便、病死猪、餐厨垃圾等收集转运处置监管。

长期坚持

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农业农村委、区城市管理局

相关镇街


22

坚持精准治污,强化环境污染源头治理

要继续开展污水偷排、直排、乱排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查找污水源头,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

长期坚持

区生态环境局

相关部门、相关镇街


23

根据需要有计划推进污水处理厂的提标升级,从源头治理水污染。

按具体问题整治时限

区住房城乡建委

相关镇街


24

要强化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高升桥水库的保护,加大生态修复力度,狠下决心和功夫搬迁水库周边住户,特别是新峰场镇的搬迁和污染的治理。

长期坚持

区生态环境局

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25

要深入推进“河长制”“库长制”,强化全区条河流、水库的污染问题整治,整治水库问题涵洞,实施河流生态补水措施,并逐步争取上级项目资金,实施河流、水库水质提升。

长期坚持

区水利局区生态环境局

区发展改革委、相关镇街


26

要加快对农村卫生厕所的改造和提标,杜绝污水直接排入河库。

长期坚持

区农业农村委

相关镇街


27

要减小农业面源污染,在饮用水源地和河库周边建立生态隔离带,水源地整治项目必须加快推进,从源头防治水污染。

长期坚持

区农业农村委、区生态环境局

相关镇街


28

完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污染防治责任

要建立水、大气污染防治应急调度机制。坚持四大家主要领导每月主持召开生态环境调度会制度,明确整合水、大气污染防治各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建立健全水、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暗访+明察+联合执法”等多种工作机制。

长期坚持

区生态环境局

相关部门,各镇街



2


9


要完善管网运维机制。统筹全区雨污主管网、二三级管网的规划、建设和日常管理,建立健全雨污管网维修养护程序,加强相关人员的专业培训,确保污水处理厂及雨污管网等设施的正常运行。

长期坚持

区住房城乡建委

荣昌高新区管委会、相关镇街


30

要深入开展查河要实、治河要实、管河要实专项行动,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实行问题限期整改。

长期坚持

区河长办

各镇街


31

健全环境污染联防、联控、联治机制,明确属地管理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大环保工作格局。

长期坚持

区生态环境局

各区级河长单位


32

要建立生态补偿机制。以


上游进入下游地区水质是否达标作为基准,未达标则上游补偿下游,达标入境且出境依然达标则互不补偿。


长期坚持

区财政局

区河长办、区生态环境局


33

要建立生态环境举报投诉机制,完善川渝合作联防联保共治机制,且及时完善工作考核机制。

长期坚持

区生态环境局

相关部门、相关镇街


34

坚持严管重罚,加大环保执法力度。

要加强区、镇街两级环保能力建设,配齐配强环保工作队伍,提高执法水平和监测监管能力。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等应将执法权及时委托给各镇街。

长期坚持

区生态环境局

相关部门


35

要加大环保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查处违法排污行为。

长期坚持

区生态环境局

相关部门


36

坚持严管重罚,加大环保执法力度。

要统筹推进环保“五大行动”,大力开展扬尘、噪声、油烟等专项整治行动。

长期坚持

区生态环境局

相关部门、各镇街


37

要加大环保考核检查力度,定期开展督查督办和情况通报,严格考核,逗硬奖惩。

长期坚持

区生态环境局

区委督查办、区政府督查办







版权所有: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重庆市荣昌区电子政务中心

微信公众号

政务微博

ICP备案:渝ICP备2021006398号-1 网站标识码:5002260001 渝公网安备:500226020001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