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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号 ]
  • 11500226009341047W/2023-00195
  • [ 发文字号 ]
  • 荣昌府办发〔2023〕53号
  • [ 主题分类 ]
  • 行政事务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成文日期 ]
  • 2023-09-07
  • [ 发布日期 ]
  • 2023-09-07
  • [ 发布机构 ]
  • 荣昌区人民政府
  • [ 有性 ]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荣昌区2023年贸易业与服务业企业达标纳统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3-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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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荣昌区2023年贸易业与服务业企业达标纳统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7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荣昌区2023年贸易业与服务业企业

达标纳统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全区贸易业与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促进服务业扩大开放,真实反映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应统尽统”原则,结合荣昌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规上企业抓增长,升规企业抓入库,临限企业抓培育,新建企业抓跟踪”的原则,通过“查漏纳新一批、挖潜提升一批、引进发展一批、扶持壮大一批”工作思路,加强政策引导,强化部门联动,不断加大“四上”企业培育力度,进一步推动企业“升规升限纳统”,为荣昌经济增长奠定坚实基础。

二、组织架构

长: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区商务委、区财政局、区统计局、区税务局、区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

员:区政府办公室、区发展改革委、区教委、区科技局、区经济信息委、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人力社保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管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应急局、区医保局、区国资委、区林业局、区大数据发展局、区招商投资局、荣昌高新区管委会、新区建设管委会、区工商联、重庆(荣昌)生猪大数据中心、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及21个镇街分管负责人。

三、工作时限

20237月至20241月,具体分为4个工作阶段。

(一)组织动员阶段(2023715日前)。领导小组召开专项行动动员专题会,专题布置工作任务,制定工作路线图,明确行动量化目标。

(二)集中攻坚阶段(20231031日前)。各责任单位围绕目标任务,分项制定细化措施,找准目标企业;围绕“外引、内培”,攻坚具体问题,促进贸易业与服务业企业加快发展,推动达标纳统目标企业做大经济总量。

(三)申报入库阶段(20231231日前)。各责任单位指导目标企业准备入库资料,推动全区达标纳统目标企业集中申报入库。

(四)工作总结阶段(2024131日前)。各责任单位对照目标任务复盘工作成效,系统总结经验;区现代服务业发展暨服务业扩大开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项行动总结专题会,对照各单位工作成效进行系统评价,并向区委、区政府提交专项行动工作分析报告。

四、目标任务

2023年,全区服务业升规企业40家(详见附件1);贸易业升限企业35家(详见附件2)。

五、具体任务

(一)实施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发展大攻坚。建立全区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拟入库培育台账,完成全年行业升规纳统任务,完成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增长目标。(牵头单位:区交通局;责任单位:区商务委、市邮管七分局)

1﹒区交通局:负责建立全区交通运输企业培育库,建立拟入库培育台账,完成本年行业升规纳统任务,监测并完成公路运输周转量、铁路运输总周转量指标任务。

2﹒区商务委:负责建立全区物流园区主体企业培育库,建立拟入库培育台账。

3﹒市邮管七分局:负责建立全区邮政快递企业培育库,建立拟入库培育台账。

(二)实施贸易业企业培育大攻坚。完善商务、税务、市场监管、经信、高新区等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全区贸易业企业新开业、拟入库等台账;推进全区工商联动,重点开展工业企业成立销售公司和网络零售企业入库工作,确保完成全年35家贸易业企业升限纳统目标任务。(牵头单位:区商务委,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财政局、区统计局、区税务局、区市场监管局、荣昌高新区管委会、各镇街)

1﹒区商务委:负责统筹推进全区贸易业企业培育工作,会同相关单位制定贸易业发展目标;统筹推进贸易业各级政策措施,明确培育的目标项目和企业,统筹并兑现贸易业发展相关政策奖励。

2﹒区经济信息委:牵头负责全区工商联动工作,服务指导工业企业成立贸易公司运营,并培育贸易公司达标纳统。

3﹒区财政局:负责落实贸易业发展的各项财政扶持政策资金和贸易业培训相关经费;为贸易业达标企业提供专业融资、贷款、担保等财政金融服务;培育引进政府采购、国资以及合作等行业的重大项目和优质企业。

4﹒区统计局:负责相关数据日常监测和贸易业运行情况综合分析工作;负责贸易业统计业务培训,指导企业升限纳统相关工作;指导镇街及相关部门贸易业统计工作。

5﹒区税务局:负责为贸易业达标企业提供专业税务服务和咨询服务;提供贸易业税收预测分析;建立贸易业现有一般纳税人企业和拟培育一般纳税人企业名单台账;宣传并落实贸易业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6﹒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建立全区贸易业单位名录库,指导新办企业证照办理,重点培育引进药店、金银珠宝等行业的重大项目和优质企业。

7﹒荣昌高新区管委会:会同区经济信息委开展全区工商联动工作,服务指导高新区范围内工业企业成立贸易公司运营,并培育贸易公司达标纳统。

8﹒各镇街:负责梳理辖区内贸易业企业名单,建立拟入库培育台账,完成本年度贸易业企业升限纳统任务。

(三)实施金融业发展大攻坚。建立银行、保险、信托、证券、租赁等行业企业拟入库培育台账,摸清金融企业底数,推动人民币存贷款余额增长、贷款余额增长。(牵头单位: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各在荣金融机构)

1﹒区财政局:负责牵头建立全区金融企业升规纳统培育库,建立金融培育企业经营问题解决台账,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完成全年升规纳统任务。

2﹒各在荣金融机构:负责摸清职责范围内金融业有关情况,配合牵头单位做好升规纳统工作。

(四)实施房地产业发展大攻坚。建立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中介服务、物业管理等行业企业拟入库培育台账,完成升规纳统任务,推动商品房销售面积、房地产业合理增长。(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责任单位: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各镇街)

1﹒区住房城乡建委:负责牵头收集全区房地产企业升规纳统培育库,以审批快、成本低、服务全的服务化解拟升规企业难题,完成全年升规纳统任务。

2﹒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各镇街:负责摸清职责范围内房地产企业底数,配合牵头单位做好升规纳统工作。

(五)实施服务业企业培育大攻坚。建立市场监管、税务、商务等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建立新开业、拟入库企业、重点培育企业等台账;健全升规工作协调、问效督办机制;加强企业达标纳统奖励资金政策引导作用,重点开展科技服务、数字经济、设计研发、检验检测、环评安评等生产性服务业,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生活性服务业发展,力争完成40家其他服务业规上企业培育目标。(牵头单位:区商务委;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统计局、区税务局、区市场监管局等相关成员单位)

1﹒区商务委:负责统筹推进全区服务业企业培育工作,会同相关单位制定服务业发展目标;统筹推进所属行业各级政策措施,明确培育的目标项目和企业。

2﹒区发展改革委:负责兑现全区服务业发展相关政策奖励;建立现代服务业企业拟入库培育台账,完成升规纳统任务。

3﹒区财政局:负责落实服务业发展各项财政扶持政策资金和现代服务业培训相关经费;为服务业达标企业提供专业融资、贷款、担保等财政金融服务;培育引进金融、保险、证券股票、担保、拍卖、典当等行业的重大项目和优质企业。

4﹒区统计局:负责相关数据日常监测和规上服务业运行情况综合分析工作;负责规上服务业统计业务培训,指导企业升规纳统相关工作;指导镇街及相关部门规上服务业统计工作。

5﹒区税务局:负责为服务业达标企业提供专业税务服务和咨询服务;提供现代服务业税收预测分析;建立服务业一般纳税人企业和拟培育一般纳税人企业名单库;宣传并落实现代服务业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6﹒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建立全区服务业单位名录库,指导新办企业证照办理,重点培育引进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计量、标准化等质检技术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以及广告业等行业的重大项目和优质企业。

7﹒相关成员单位:重点发展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业。(详见附件1

生产性服务业:区科技局牵头科技服务行业;区大数据发展局牵头数字经济行业;区经济信息委牵头工业设计研发行业;区生态环境局牵头环评行业;区应急局牵头安评行业;区住房城乡建委牵头工程设计、监理、物管行业。

生活性服务业:区教委牵头教育行业;区卫生健康委牵头医疗卫生行业;区民政局牵头养老康养行业;区文化旅游委牵头文旅体行业。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要各司其职,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等部门要与行业主管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为入库工作提供依据和支撑,切实推动落实企业入库工作。区统计局联合各行业主管单位确认当年入库企业名单,经确认的新入库企业可享受相应奖励政策。同时,行业主管部门要从行业管理角度出发,对应纳统未纳、已接近纳统标准、通过培育有望纳统等企业进行重点跟踪扶持,并建立《荣昌区2023年规上服务业、限上贸易业企业培育清单》,于每月5日前将《荣昌区2023年规上服务业、限上贸易业企业培育清单》(附件3)报区服务业发展办,联系人:刘斌斌,联系电话:61471451,邮箱:2864206087@qq.com

(二)加强考核调度。各责任单位落实专人负责达标纳统工作,区统计局每季度汇总工作情况,区服务业发展办对企业培育入库工作实行季度通报、年度评价,季度通报、年度评价情况将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参考。

(三)加强业务指导。区统计局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坚持“发现一家、审批一家、规范一家”原则,深入指导重点企业,及时掌握企业动态,服务企业做好达标入库材料等准备工作,坚持入库与培育并举、增量与提质并重,全力推进企业培育和入库工作,确保符合条件企业实现应统尽统。

附件:1﹒荣昌区2023年规上服务业企业预期培育目标

2﹒荣昌区2023年限上贸易业企业预期培育目标

3﹒荣昌区2023年规上服务业、限上贸易业企业培育清单


附件1

荣昌区2023年规上服务业企业预期培育目标

序号

单位

个数

培育行业

培育标准

(万元/年)

预计完成

时限

1

区发展改革委

1

规上服务业

500、1000、2000

2023.12前

2

区教委

1

教育(教育服务、培训服务等)

1000

2023.12前

3

区科技局

1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知识产权及相关法律服务、检验检测认证标准计量服务等)

1000

2023.12前

4

区经济信息委

1

工业设计研发(研发与设计服务、生产性专业技术服务)

1000

2023.12前

5

区财政局

1

咨询与调查业(会计服务、市场调查、社会经济咨询)

1000

2023.12前

6

区人力社保局

1

人力资源服务业(人力资源管理、职业教育和培训等)

1000

2023.12前

7

区住房城乡建委

1

房地产业(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业、房地产租赁经营、工程设计、监理等)

1000

2023.12前

8

区城市管理局

1

环境管理业(环境与污染治理服务、回收与利用服务等)

2000

2023.12前

9

区交通局

1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货物运输服务、居民出行服务、国家邮政和快递服务等)

2000

2023.12前

10

区水利局

1

水利管理业(水利管理、基础设施服务)

2000

2023.12前

11

区卫生健康委

1

卫生(医疗卫生服务、其他健康服务等)

2000

2023.12前

12

区文化旅游委

1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文化服务、体育服务、旅游游览和娱乐服务等)

500

2023.12前

13

区国资委

1

属于规上服务业统计范畴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500、1000、2000

2023.12前

14

区大数据发展局

1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数字经济等)

2000

2023.12前

15

区招商投资局

1

规上服务业

500、1000、2000

2023.12前

16

荣昌高新区管委会

1

规上服务业

500、1000、2000

2023.12前

17

新区建设管委会

1

规上服务业

500、1000、2000

2023.12前

18

区税务局

1

规上服务业

500、1000、2000

2023.12前

19

区市场监管局

1

规上服务业

500、1000、2000

2023.12前

20

区公安局

1

社会工作(安保服务、安全系统监控服务等)

1000

2023.12前

21

区民政局

1

社会工作(养老服务、家庭服务等)

500

2023.12前

22

区司法局

1

法律服务(律师及相关法律服务、公证服务等)

1000

2023.12前

23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1

土地管理业(土地整治服务、土地调查评估服务、土地登记服务等)

1000

2023.12前

24

区生态环境局

1

环境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服务、环境评估等)

1000、2000

2023.12前

25

区农业农村委

1

规上服务业

500、1000、2000

2023.12前

26

区应急局

1

社会工作(安全评估服务、救援服务、监测与预警服务等)

1000

2023.12前

27

区医保局

1

卫生(医疗保险服务、医药服务等)

2000

2023.12前

28

区林业局

1

规上服务业

500、1000、2000

2023.12前

29

重庆(荣昌)生猪大数据中心

1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服务、信息技术服务等)

1000

2023.12前

30

区工商联

1

规上服务业

500、1000、2000

2023.12前

31

昌元街道

1

规上服务业

500、1000、2000

2023.12前

32

昌州街道

1

规上服务业

500、1000、2000

2023.12前

33

广顺街道

1

规上服务业

500、1000、2000

2023.12前

34

峰高街道

1

规上服务业

500、1000、2000

2023.12前

35

双河街道

1

规上服务业

500、1000、2000

2023.12前

36

安富街道

1

规上服务业

500、1000、2000

2023.12前

37

荣隆镇

1

规上服务业

500、1000、2000

2023.12前

38

仁义镇

1

现代服务业

500、1000、2000

2023.12前

39

吴家镇

1

规上服务业

500、1000、2000

2023.12前

40

盘龙镇

1

规上服务业

500、1000、2000

2023.12前

合计

40

备注:培育标准是指培育行业对应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年营业收入标准。


附件2

荣昌区2023年限上贸易业企业预期培育目标

序号

单位

限上贸易业企业(个)

培育行业

培育标准

(万元/年)

完成时限

1

一类镇街

昌元街道

4

批零住餐

2000、500、200

2023.12前

2

昌州街道

4

批零住餐

2000、500、200

2023.12前

3

广顺街道

2

批零住餐

2000、500、200

2023.12前

4

峰高街道

2

批零住餐

2000、500、200

2023.12前

5

双河街道

2

批零住餐

2000、500、200

2023.12前

6

安富街道

2

批零住餐

2000、500、200

2023.12前

7

荣隆镇

1

批零住餐

2000、500、200

2023.12前

8

仁义镇

1

批零住餐

2000、500、200

2023.12前

9

吴家镇

1

批零住餐

2000、500、200

2023.12前

10

盘龙镇

1

批零住餐

2000、500、200

2023.12前

11

二类镇

直升镇

1

批零住餐

2000、500、200

2023.12前

12

万灵镇

1

批零住餐

2000、500、200

2023.12前

13

清升镇

1

批零住餐

2000、500、200

2023.12前

14

清江镇

1

批零住餐

2000、500、200

2023.12前

15

二类镇

龙集镇

1

批零住餐

2000、500、200

2023.12前

16

河包镇

1

批零住餐

2000、500、200

2023.12前

17

古昌镇

1

批零住餐

2000、500、200

2023.12前

18

观胜镇

1

批零住餐

2000、500、200

2023.12前

19

铜鼓镇

1

批零住餐

2000、500、200

2023.12前

20

清流镇

1

批零住餐

2000、500、200

2023.12前

21

远觉镇

1

批零住餐

2000、500、200

2023.12前

22

区经济信息委

2

工商联动

2000、500

2023.12前

28

荣昌高新区管委会

2

工商联动

2000、500

2023.12前

合计

35

备注:培育标准是指批发、零售、住餐行业限额以上贸易业企业年营业收入标准分别为2000万元/年、500万元/年、200万元/年。


附件3

荣昌区2023年规上服务业、限上贸易业企业培育清单

序号

填报单位

培育目标

企业名称

预计年营业额(万元)

升规/升限标准(万元)

1—6月累计营业额(万元)

是否已升规/升限入统

拟入统时间

(未入统填写)

备注(规上服务业/限上贸易业)

填报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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