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连晴高温,我区处于森林火灾极高风险期。为筑牢森林防火墙,杜绝森林火灾发生,全力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区森林防火工作实际,特发布如下封山令。
一、封山时间
2023年9月8日0时至2023年10月10日24时止〔森林火险信号预警低于黄色(含)期间,暂时解除封山〕。
二、封山区域
岚峰森林公园、国有岚峰林场,古佛山脉、铜鼓山脉、螺罐山脉范围及集中连片林区。
三、封山规定
(一)除原住民正常生产生活外,其余人员未经批准一律不得进入封山区域。
(二)封山区域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和一切易发生火灾的作业行为。
(三)经批准进入封山区域内的人员,应当自觉接受防火、禁火检查,主动扫描“国家防火码”,上交一切火源,才能进出林区,并承诺遵守相关规定,自觉履行森林防火宣传义务。
(四)封山区域所属镇街、村(社区)要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强化隐患排查,严格火源管控,组织、发动、依靠群众,打赢森林防火持久战、攻坚战。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挠和妨碍检查,对不听劝阻、违反本封山令者,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森林火情,请立即向所在镇街、村(社区)报告,或拨打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电话46551919。
区长 万 容
2023年9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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