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州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推进荣昌高新区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确保国有土地上房屋和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工作顺利进行,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和损失,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控制办理荣昌高新区科技创新中心规划范围内的土地、房屋、户籍、市场监管、税务登记和建设工程等相关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将荣昌高新区科技创新中心规划范围纳入控制办理范围(附件1、2)。
(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暂停办理荣昌高新区科技创新中心规划范围内的国有土地、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和土地使用权初始、变更、抵押登记手续。
(二)区农业农村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等有关部门暂停办理荣昌高新区科技创新中心规划范围内的建设项目规划、用地、建设等手续;暂停办理农村居民新建、改建、扩建规划建设用地手续。
(三)区公安部门按户籍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办理荣昌高新区科技创新中心规划范围内的居民户口迁移、分户、新申报、补报等手续。
(四)区市场监管、税务、林业、农业(畜牧)、交通、文化旅游、供水、供电、供气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暂停办理荣昌高新区科技创新中心用地规划范围内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林业、农业、畜牧、交通、文化、旅游、水、电、天然气安装等手续。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恢复办理时间以区政府办公室通知为准。
在控制办理期间,有关部门和单位不得办理上述各项相关手续;确有特殊情况须书面报告荣昌高新区管委会同意。违反本通知要求的,由区监察部门按相关规定追究有关部门负责人和经办人员的责任。
附件:1.荣昌高新区科技创新中心规划范围村社
2.荣昌高新区科技创新中心规划范围图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序号 | 镇(街道) | 村(社区)、组 | 原集体经济组织 | 备注 |
1 | 昌州街道 | 海螺社区三组 | 原熊家院村4、5、7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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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昌州街道 | 海螺社区四组 | 原燕子坪村2、3、4、6、7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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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昌州街道 | 红岩坪村一社 | 原李家岩村2、3、4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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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昌州街道 | 红岩坪村二社 | 原李家岩村2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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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昌州街道 | 红岩坪村三社 | 原李家岩村5、6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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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昌州街道 | 红岩坪村四社 | 原李家岩村8、9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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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昌州街道 | 红岩坪村五社 | 原碧云村6、7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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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昌州街道 | 红岩坪村六社 | 原碧云村1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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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昌州街道 | 红岩坪村七社 | 原碧云村3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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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昌州街道 | 红岩坪村八社 | 原碧云村2社、原仰山村6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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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昌州街道 | 红岩坪村九社 | 原仰山村1、2、7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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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昌州街道 | 红岩坪村十社 | 原仰山村3、4、5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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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昌州街道 | 红岩坪村十一社 | 原惜字堂村1、2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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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昌州街道 | 红岩坪村十三社 | 原惜字堂村3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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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昌州街道 | 七宝岩村一社 | 原七宝岩村2、8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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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昌州街道 | 七宝岩村二社 | 原七宝岩村1、6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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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昌州街道 | 七宝岩村三社 | 原七宝岩村4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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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昌州街道 | 石河村三社 | 原石河村1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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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昌州街道 | 石河村九社 | 原殷家庙3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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