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高新区绿色食品产业园北部拓展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用地的请示》(荣规资文〔2023〕187号)收悉,经区政府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符合节约集约要求,同意你局拟定的供地方案,将位于重庆市荣昌区荣隆工业园的国有建设用地共计1.9475公顷,按划拨方式供给重庆宏烨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建设高新区绿色食品产业园北部拓展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用地。该工程划拨土地价款3509.5898万元由重庆宏烨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在划拨决定书核发后20个工作日内缴清。
二、依法划拨的国有土地所有权属国家。用地单位应按批准用途、期限开工建设,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转让、出租、抵押和改变土地用途。
三、该工程竣工验收后,由你局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
此复。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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