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荣昌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要求,推进我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根据重庆市荣昌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要求,认真总结成绩和经验,深入分析差距和不足,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相统一,着力解决我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明确当前及今后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方法、措施,持续做好我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推进我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
整改措施:一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坚持常态化与“法治宣传月”等集中宣传相结合,学校、家庭和社会联动,综合运用“报、网、端、微、屏”等资源平台和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方式,深化宣传内容,强化宣传效果,采取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普及,不断提高未成年人及“六大保护”主体的知晓率,加强政策培训,督促广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者加深对法律法规和相关保障政策的理解掌握,进一步熟悉政策内容,掌握政策重点,做到懂政策、会工作,提高政策执行和落实能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共同呵护他们健康成长。二是强化家庭监护职责,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重庆市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对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被委托人做好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普及家庭教育知识,引导树立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意识,依法对不履行监护责任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三是完善学校保护制度,健全规章制度体系,督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加强未成年学生在校期间各项权益的保护职责,落实义务教育有保障长效机制,帮助留守、困境、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持续推进控辍保学工作。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做好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国家安全教育、健康教育、劳动教育等工作,选派公检法司干部到校担任法治副校长,将法治教育列入中小学教学内容,实现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法治课堂全覆盖。强化师德师风建设,突出立德树人,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依法依规实施教育惩戒,加强对不良行为未成年学生的管理教育。督促指导学校、幼儿园加强安全管理和工作保障,建立未成年学生保护、欺凌防控和预防性侵害性骚扰等工作制度。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并长期坚持
牵头单位:区民政局。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教委,区公安局,区司法局,区妇联,各镇街
整改措施:一是加大《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的宣传落实,广泛宣传条例主要内容、重要意义,通过线下课堂、网上“云课堂”等多种方式组织党员干部专题学习,组织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为宣传条例营造广泛参与、积极互动的良好氛围,以全面提升未成年人网络法治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开展未成年人网络环境整治,通过整治短视频直播平台、侵犯未成年人个人隐私、色情低俗、血腥暴力及其他导向不良信息,强化在中小学建立的“护苗”工作站,有效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的网络环境。二是关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发挥“阿杜姐姐”心理工作室、12355青少年服务站点等阵地作用,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讲座、定期推送心理健康知识。充分发挥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主阵地,加强心理辅导室建设,推进全学科心理健康教育渗透,加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强化心理健康教育、生命教育、挫折教育,增强珍爱生命意识和自我情绪调适能力。加强专业力量建设,关口前移加强心理健康监测,建好心理成长档案,用好心理监测结果,把学生心理问题发现和化解在萌芽状态。三是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宣教力度,严格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对涉嫌轻微犯罪的未成年人依法宽缓到位,对未成年人严重恶性犯罪该严的依法从严,保持司法震慑。引入专业社工力量,综合运用观护帮教、心理干预、法治教育等方式提升帮教质效。持续做好未成年服刑人员、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专门矫治教育工作。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并长期坚持
牵头单位:区民政局。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委网信办,区法院,区检察院,区教委,区公安局,区司法局,区卫生健康委,团区委,各镇街
整改措施:一是充分发挥区未联办的牵头整合作用,协调区未保办、预青办的工作开展,调动各成员单位主动作为、鼎力协作,系统推进“六大保护”,区、镇(街)、村(社区)未成年人保护机构作用持续发挥,切实发挥三级保护网络作用,打牢工作基础。建立协调联系工作机制,区未保领导小组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召集33家成员单位共同研究审议全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区未保办每年召开一次办公室会议,研究涉及未成年人保护有关工作,提出加强工作的措施建议,推动其他有关工作。结合“莎姐守未”等专项行动,加强部门合作,开展校园周边环境、KTV、网吧等场所的联合检查行动,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社会环境。二是加强全区各镇街、村(居)21名儿童督导员、156名儿童主任的业务技能,保证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集中培训,夯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基层力量。通过购买未成年人关爱社工项目服务,开展未成年人相关工作,补足工作力量短板。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并长期坚持
牵头单位:区民政局。责任单位:区未保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镇街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抓落实,精心组织安排,落实责任分工,逐项抓好审议意见办理落实。
(二)提高办理质效。各责任单位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杜绝流于形式、浮于表面,办理过程中要充分听取人大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监督,切实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当前能够解决的要尽快研究解决,需持续加强和改进的要进一步优化措施,抓好落实。通过审议意见的办理,进一步提升全区未成年人工作服务水平,为未成年人的成长提供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全面总结提升。各责任单位要以本次办理工作为契机,逐项梳理,深入查找问题症结,尽快补齐短板,及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方法,切实推进全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工作部署阶段(2023年11月30日前)。制发办理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分工。各责任单位根据职能职责,研究制定办理工作计划,针对审议意见提出的问题,进一步补充和细化办理措施,明确责任领导、办理时限等。
(二)办理落实阶段(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4月20日)。各责任单位按照办理工作计划,全面开展办理工作,接受人大监督检查,并及时向区民政局报送办理工作进展情况。
(三)总结汇报阶段(2024年4月20日)。各责任单位对办理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评估取得的成效,于2024年4月20日前将书面总结报告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后送区民政局407室,电子件一并通过渝快政进行报送(联系人:罗程元;联系电话:61478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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