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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号 ]
  • 11500226009341047W/2024-00011
  • [ 发文字号 ]
  • 荣昌府公〔2023〕114号
  • [ 主题分类 ]
  • 土地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成文日期 ]
  • 2024-01-19
  • [ 发布日期 ]
  • 2024-01-19
  • [ 发布机构 ]
  • 荣昌区人民政府
  • [ 有性 ]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关于变更荣昌府公〔2022〕43号部分内容的公告
日期:2024-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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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重庆家禽科研基地一期工程已经《荣昌区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土地的预公告》(荣昌府公〔202243号)公告。因该项目与我市启用的“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管控规则不一致,现就该公告部分内容做如下变更:

一、将原公告中“拟征收安富街道沙河村3组等1个街道2个村(社区)3个组集体土地4.6578公顷,其中:安富街道沙河村31.7670公顷、古桥社区40.1846公顷、古桥社区72.7062公顷。具体征收范围以勘测定界图为准。”变更为“拟征收安富街道沙河村3组等1个街道2个村(社区)3个组集体土地4.6518公顷,其中:安富街道沙河村31.7626公顷、古桥社区40.1835公顷、古桥社区72.7057公顷。具体范围见拟征收范围示意图。”

二、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拟征收范围示意图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   

202312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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