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荣昌区实施城市规划建设(荣昌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一期配套项目)拟用地范围调整,需对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已发布的《关于征收土地的预公告》(荣昌府公〔2023〕97号)部分内容进行变更,现将变更内容公告如下:
将荣昌府公〔2023〕97号正文第一条“征收范围及土地现状”的内容变更为“拟征收昌州街道红岩坪村六社、红岩坪村九社、红岩坪村十社、石河村九社共一个街道、两个村、四个社的集体所有的土地7.2980公顷。具体范围见征收范围示意图。”。
将荣昌府公〔2023〕97号“附件:征收范围示意图”的内容变更为本公告“附件:征收范围示意图”的内容。
荣昌府公〔2023〕97号其余事项不变。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征收范围示意图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
2024年1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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