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报请审批仁义镇B05-01等5个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方案的请示》(荣规资文〔2024〕27号)收悉。经区政府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重庆市荣昌区仁义镇B05-01等5个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方案》。修改后各地块指标如下:
(一)调整B05-01、B05-02地块用地红线,调整后:B05-01地块规划用地性质由住商混合用地修改为商业用地,用地面积0.53公顷,容积率不大于2.5,建筑密度不大于50%,建筑限高24米,绿地率不小于10%,配1个建菜市场(用地面积不小于25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小于2000平方米),配置1处公共厕所、1处垃圾收集站(点)以及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场地和人流集散空间;B05-02地块用地性质维持二类居住用地不变,用
地面积2.96公顷,容积率不大于2.5,建筑密度不大于35%,建筑限高54米,绿地率不小于30%。
(二)将原B09-01地块分割为B09-01、B09-04两个地块。调整后:B09-01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兼容广场用地,用地面积0.55公顷;B09-04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用地面积1.1公顷,容积率不大于2.5,建筑密度不大于50%,建筑限高24米,绿地率不小于10%,配建1个旅游接待中心(不小于60平方米)。
(三)将A03-02地块用地性质由商业用地调整为公园绿地兼容广场用地,用地面积0.35公顷。
(四)将A06-03地块用地性质由商业用地修改为公园绿地兼容广场用地,用地面积0.76公顷。
二、规划一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改变,若需调整变动,应按法定程序报批。凡在该地块从事项目建设工程必须以此规划为依据。
三、请你局会同区住房城乡建委、仁义镇等有关部门加强规划控制和管理,保证各项规划要求得以落实。
此复。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部门街镇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