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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号 ]
  • 11500226009341047W/2024-00189
  • [ 发文字号 ]
  • 荣昌府办发〔2024〕56号
  • [ 主题分类 ]
  • 金融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成文日期 ]
  • 2024-07-11
  • [ 发布日期 ]
  • 2024-07-23
  • [ 发布机构 ]
  • 荣昌区人民政府
  • [ 有性 ]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荣昌区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4-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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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打击非法金融活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区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荣昌区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711       

(联系人:龚晓枫,电话:4678808117782319567


重庆市荣昌区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

为坚决遏制非法集资风险扩散蔓延势头,压实各方防范处置责任,按照《重庆市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渝委金〔202419号)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和除险固安工作导向,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和“三统两分”处置原则,落实“管合法更要管非法”“管行业必须管风险”等要求,进一步夯实防范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落实属事属地管理责任,全面摸清风险底数、及时稳妥分类处置、坚决打击违法犯罪,着力构建非法集资风险全链条闭环管控体系,全力维护金融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排查、打击处置、整治规范、建章立制、宣传教育“五箭齐发、集中攻坚”,实现行业部门横向协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司法机关案件处置效率进一步提升、基层末端感知作用充分发挥、社会群众风险防范意识进一步增强。到2025年底,全区防范非法集资群众知晓率达90%以上。不发生重大负面舆情、进京非访、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和极端事件,总体实现存量风险有序处置、增量风险有效遏制、风险持续收敛,取得专项行动显著成效,守牢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底线。

三、组织领导

成立以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区金融事务中心主任任副组长,有关区级部门和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区工作专班,见附件1),统筹协调推进专项行动。下设综合协调、宣传防范、司法处置、信访维稳4个专项组,分别由区金融事务中心、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信访办为组长单位。

四、阶段安排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46月)。各镇街、区级相关部门、有关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落实属事、属地管理责任,及时传达部署,统一思想、步调一致,明确打法目标,细化工作措施,实施闭环管理,确保如期完成任务。

(二)风险集中排查阶段(20246月—8月)。聚焦重点行业领域,线上监测与线下排查结合、行业部门排查与基层群众举报结合,全面开展非法集资风险大排查大起底活动,充分挖掘一批问题线索、及早发现一批风险隐患。

(三)打击处置阶段(20249月—202512月)。加强综合分析研判、确立工作目标、分类处置打击,有效化解一批重大案件、坚决惩处一批违法分子,最大限度维护群众合法利益。

(四)建章立制阶段(202410月—202512月)。坚持边排查、边整改、边完善,针对工作“堵点、难点、空白点”及时完善政策制度和工作机制,建立“早识别、早预警、早暴露、早处置”的长效防控机制。

(五)巩固提升阶段(20256月—202512月)。及时总结评价、定期“回头看”,持续巩固专项行动成果,确保无死角、无遗留隐患。

五、重点任务

(一)全面开展风险排查。一是突出重点领域集中排查。各单位按照行业责任分工(见附件2),突出民间投融资中介、第三方财富管理、“伪私募”“伪金交所”、金融领域非法中介、理财、股权众筹等投融资领域;养老、涉农、商贸零售、住建、交通运输、卫生健康等传统领域;虚拟货币、区块链、文化旅游、影视投资、解债服务等新兴领域;假冒、挂靠央企、国企、中直、市直、事业单位和打着“产登公司”“拍卖公司”等幌子的非法集资活动,以及宣传公开集资、收取大额预付费、爆发式扩张和群众聚集性参与等风险行为,开展一次全面集中排查。二是协同开展监测排查。专项行动期间,中国人民银行永川分行、永川金融监管分局要深化涉非资金异动监测报告机制,督促指导金融机构加大监测力度;市场监管、网信等部门依托广告和网络信息监测机制,开展涉非法集资网络舆情(广告)信息定期监测;各行业部门结合监管检查等机制,做好分管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预警。三是发动基层和群众排查。网格化治理牵头部门统筹好辖区网格排查防范工作,突出重点关注对象、重点关注地区做好常态化巡查排查。各单位要广泛引导群众举报非法集资线索,进一步发挥基层和群众的末端感知作用。

(二)分类处置风险线索。综合采取警示约谈、行政处罚、刑事打击等监管措施“打早打小”。一是对处于苗头阶段、暂未产生实际违法行为的,由区打非办会同或指导风险主体所属行业部门,采取警示约谈、限期整改退出等措施督促化解。二是对违反《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存在非法集资行为的,由区打非办组织市场监管、公安和行业部门等单位共同实施性质认定、行政处罚等措施。三是对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区打非办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提请刑事打击,由对应行业部门牵头跟进处置。四是对涉嫌违反广告监管、互联网监管等其他行业监管法规的,同步移交对应执法部门处置。

(三)加快推进案件办理。对不跨区本地案件,辖区公检法机关要采取“快侦快诉快审快执”方式,力争在案件立案后3年内全部办结。

(四)稳妥做好信访维稳。政法、信访、公安等涉稳调度单位落实信访工作法治化要求和诉访分离原则,“五端联动”(调度端、受理端、办理端、舆情端、管控端)做好办案机关和主管部门调度处置。一是政法、信访、网信、公安和主管部门强化情报搜集研判,区分不同司法环节、不同行业领域,清单式推进调度化解。二是案件办理机关落实“阳光办案”要求,在完成立案、逮捕、起诉、审判、执行等环节后积极发布案情公告和案例宣传,有效回应群众关切,引导集资参与群体依法、合理反映诉求。三是抓好重点群体疏导稳控,依法查处组织、煽动、策划非法“维权”的组织者和骨干人员,坚决防止发生重大负面舆情、大规模群访、进京非访和极端事件;对利益受损且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加强人文关怀和救济工作。

(五)广泛开展宣传培训。各单位统筹整合宣传资源,点面结合提升社会风险防范能力。一是突出重点活动,集中开展好“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宣传月活动,持续推进“五进”(进村社、进企业、进家庭、进校园、进机关)常态化宣传。二是加大有奖举报政策宣传,重点地区要每栋楼、每个企业张贴举报电话等信息,震慑不法分子、提升群众参与率。

六、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区工作专班积极发挥统筹协调、督促指导作用,确保专项行动目标任务如期完成。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责任领导、责任部门(科室),严格按照“非金融企业涉及金融风险的,由负有管理责任的部门和地方承担风险处置责任”要求,承担起本行业领域涉非风险排查处置的牵头责任。各镇街和村社区等基层单位要及时报告发现的风险线索,当好末端风险感知触角,推动防非处非“最后一公里”落地。

(二)建立长效机制。区工作专班对全区非法集资案件和风险台账进行分类指导,进一步明晰各方责任。支持商务、住建、民政、农业农村、交通运输、卫生健康、文化旅游、教育培训、国资等9个重点部门制定本行业领域非法集资风险防范处置专项措施。支持公检法机关通过司法建议书等形式指导行业部门履行风险防范处置责任。

(三)坚持闭环管控。区工作专班将定期推广交流经验做法、通报工作进展和存在的问题,并会同相关部门开展联合督导,推动专项行动落实落地。对此次专项行动后再发生重大案件且处置不力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将在年终绩效评价考核中从严考评。

(四)加强信息报送。专项行动期间,各单位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20251115日前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如遇重大风险、重大问题和重要情况,及时向区工作专班报告。区工作专班联系人:龚晓枫,电话:4678808117782319567

   

附件:1.重庆市荣昌区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工作机制

2.非法集资风险集中排查行业责任分工


附件1

重庆市荣昌区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

工作机制

一、工作专班

长:李冬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蒋胜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宋印刚 区金融事务中心主任

成员:区委宣传部、区委社会工作部、区委政法委、区委网信办、区金融事务中心、区发展改革委、区教委、区经济信息委、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交通运输委、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国资委、区市场监管局、区信访办、区法院、区检察院、人行永川分行、区税务局、永川金融监管分局分管领导。

二、专项工作组

领导小组下设4个专项工作组,负责落实区工作专班部署和要求,协调办理有关工作和具体事项。

(一)综合协调组。

牵头单位:区金融事务中心。

成员单位:区公安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法院、人行永川分行、永川金融监管分局。

工作职责:负责统筹推进全区专项行动工作落实和重点事项协调。制定《重庆市荣昌区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司法处置、社会稳控、宣传防范各工作组、各单位任务分工;定期汇总梳理各单位任务进展台账数据,并根据市委金融委和区委、区政府要求灵活调度,对各单位任务推进情况进行督查督办。

(二)宣传防范组。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成员单位:区委社会工作部、区委网信办、区金融事务中心等。

工作职责:负责防范非法集资宣传、舆情引导和稳控,指导新闻媒体加强对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

(三)司法处置组。

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

成员单位:区公安局、区检察院、区法院等。

工作职责:统筹指导全区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加快推进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处置,做好非法集资涉法涉诉群体和重点人员稳控工作,依法开展案件办理和涉法涉诉信访等工作的宣传引导。

(四)信访维稳组。

牵头单位:区信访办。

成员单位:区委政法委、区委网信办、区金融事务中心、区公安局、区检察院、区法院等。

工作职责:推动《信访工作条例》和信访工作法治化要求落地,指导各级信访部门和涉稳调度单位严格按照诉访分离原则调度信访稳控事项,按照“三同步”要求统筹开展好信访预警、现场处置和网络舆情处置,依法开展非法集资领域信访工作法治化宣传。


附件2

非法集资风险集中排查行业责任分工

序号

排查行业领域

牵头单位

1

地方金融组织领域,民间投融资中介、第三方财富管理、“伪金交所”、金融领域非法中介、理财、股权众筹等投融资领域,解债服务、“产登公司”等噱头

区打非办等、各镇街

2

养老服务领域

区民政局

3

涉农领域、农业合作社、资金互助社等领域

区农业农村委、区供销社

4

电商、商品贸易、连锁零售和拍卖领域

区商务委

5

房地产、建筑和装修、物业等领域

区住房城乡建委

6

交通运输领域

区交通委

7

文化旅游、影视投资领域

区文化旅游委、区委宣传部

8

医疗卫生和健康领域

区卫生健康委

9

教育培训领域

区教委

10

虚拟货币、多用途预付卡、外汇、支付、征信等领域

人行永川分行

11

区块链“挖矿”和光伏等领域

区发展改革委

12

汽摩、装备、原材料、电子信息等工业系统行业领域

区经济信息委

13

律所和法律咨询服务领域

区司法局

14

银行、保险(保险经纪)、信托等领域

永川金融监管分局

15

证券(证券经纪)、期货、基金、私募和“伪私募”等领域

区打非办

16

假冒、挂靠央企、中直、市直、事业单位等噱头,国有企业

区国资委

17

宣传公开集资、收取大额预付费、爆发式扩张和群众聚集性参与等行为

各区级部门、各镇街

18

涉非法集资资金异动监测排查

人行永川分行、永川金融监管分局

19

涉非法集资广告信息排查

区市场监管局

20

涉非法集资的互联网信息和网站、移动应用程序等互联网应用以及网络舆情信息排查

区委网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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