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报批盘龙镇三合村和昌州村村庄规划的请示》(盘龙府文〔2024〕14号)收悉。经区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盘龙镇三合村和昌州村村庄规划方案(以下简称《规划》)。
二、《规划》严格落实了永久基本农田704.4400公顷,按照《规划》安排,耕地保有量原则上不低于754.3100公顷,村庄用地规模不突破173.6500公顷。
三、规划一经批准,应严格执行,不得修改,确需修改的,严格按照《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加强村庄规划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渝规资〔2024〕40号)相关要求开展规划修改工作。
四、请你镇会同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农
业农村委、区水利局和区林业局加强规划控制和管理,保证各项规划要求得以落实。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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