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强化农林开发等生产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有关要求,我区开展了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全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涉及16个镇(街道),共计75个图斑,面积8.3km²,土地类型全部为林地,总划定面积占全区土地面积的0.77%。在此范围内,各单位和个人禁止在25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在25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要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附件:荣昌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报告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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