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我区高度重视约谈反馈问题,第一时间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并形成《荣昌区贯彻落实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小组办公室约谈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实施方案》。根据相关要求,现函报贵办。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6日
(联系人:彭佳;联系方式:15922778749)
荣昌区贯彻落实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
督察工作小组办公室约谈反馈问题
整改工作实施方案
2025年6月26日,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就濑溪河荣昌段水质恶化进行了约谈。为确保反馈问题全面整改落实到位,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约谈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为契机,紧盯问题不放松,从严从实抓好整改,确保整改任务按照时间节点全面完成,着力解决濑溪河水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濑溪河高洞电站国控断面2025年年均值达到地表水Ⅲ类。
二、基本原则
(一)强化责任,务求实效。严格践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准则,坚持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各镇街及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双重责任,主要负责人靠前指挥、统筹谋划、全程督导,分管负责人精准施策、狠抓落实,构建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以钉钉子精神推动问题整改落地见效。
(二)靶向发力,闭环整改。对照反馈问题,建立问题台账,细化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主体与时间节点。严格执行问题根源不查清不罢休、责任链条不厘清不放手、整改效果不达标不销号,确保整改工作全流程可追溯、无死角、见真章。
(三)系统施策,提质增效。坚持系统思维,将反馈问题整改与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美丽重庆建设、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等重点任务深度融合,强化部门联动、政策衔接、资源整合,实现整改成果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协同共进,推动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三、整改任务
(一)强化工业污染防治。
对濑溪河流域45家重点涉水工业企业、86家“污水零排放”工业企业开展执法检查,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重点对流域涉水工业企业配套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在线监控配备与运行情况等进行检查,解决企业涉水环境问题,切实改善水环境质量。
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区经济信息委、荣昌高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二)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
编制荣昌区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方案,2025年12月底前,整治完成排查出的入河排污口数量的50%。
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农业农村委、各镇街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
(三)提升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
1.实施荣峰河排水分区合流制管网分流改造(雨污水管网)及老旧破损雨污水管网改造工程,计划改造19公里。
2.实施荣峰河排水分区合流制管网分流改造(雨水管网)及老旧破损雨水管网改造变更增加工程,计划改造3.8公里。
3.实施荣峰河片区(阮家庙至峰高段)雨污水管网维修改造工程,计划改造3.2公里。
4.实施池水河排水分区合流制管网分流改造(雨污水管网)及老旧破损雨污水管网改造工程,计划改造31公里。
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
(四)严格水产养殖尾水监管。
1.建立信息台账。督促属地镇街建立1套精确的池塘、稻虾、稻蛙等养殖户信息动态摸排台账,常态化组织养殖场所巡查指导工作,开展问题“回头看”核查。
2.濑溪河流域14个镇街,结合实际,因地制宜,以资源化利用、生态沟渠、生态湿地、生态浮床等综合形式,开展尾水治理,防止尾水直接外排;有资金支持的鱼塘,开展示范基地尾水治理项目建设。争取上级资金30万元,在清江镇打造 2个尾水治理项目。
3.全域分级巡查。根据养殖规模、污染风险将养殖场划分为A(高风险)、B(中风险)、C(低风险)级。A类场每月巡查1次,B类场每季度1次,C类场每年抽查数量不低于30%。
4.建立濑溪河水产养殖污染长效管理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实行动态监测机制,规范治理机制。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委
配合单位:濑溪河流域各镇街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
(五)持续深化畜禽养殖污染整治。
1.对濑溪河全流域常年存栏20头生猪当量以上的畜禽养殖场(户)进行全面排查,编制畜禽养殖场(户)清单。
2.全面完善养殖粪污治理设施并正常运行,建立并动态更新“一场一档”清单和粪污处理设施设备运行台账,实现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3.建立常态化督导机制,每月组织1次随机抽查和现场指导,半年组织1次养殖污染防治技术培训,对巡查发现的问题提供现场诊断和解决方案。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委
配合单位:区生态环境局、濑溪河流域各镇街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
(六)持续深化城镇餐饮废水整治。
全面核查濑溪河流域内餐饮商户、农贸市场等废水排放情况,建立问题清单并加快整改;定期开展城区水箅子全面排查,以非纳管的餐饮摊贩为重点,加密日常监督检查频次,对易倾倒点等重点区域做到每日巡查,及时发现及时处置,对违规倾倒废水依法处罚,确保餐饮废水排入污水管网。
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住房城乡建委、濑溪河流域各镇街
完成时限:2025年 8月底
(七)常态化河面清漂保洁。
全面核查濑溪河流域内河面漂浮物情况,属地镇街负责将辖区范围内河库中的漂浮物、竹木、树(竹)叶、生活废弃物及河岸边的生产生活垃圾、固体废弃物等进行打捞和清理干净。同时,加强对饮用水源水库(地)、漂浮物较多河库、水质较差河库的清漂人员力量和清漂频次。确保河面漂浮物聚集现象、河岸陆域500米范围内垃圾、枯枝等问题整治到位。严格按照《河库巡查保洁制度》,加强日常河道(水库)巡查工作,长效清漂保洁,确保濑溪河干支流和水库长治久清、水清岸美。
牵头单位:区河长办、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单位:濑溪河流域各镇街、渝水股份荣昌分公司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
(八)持续保障濑溪河水生态流量。
持续落实从黄桷滩水库、非饮用水水源地水库补水调水至濑溪河,同时要密切加强与大足区水利部门、玉滩水库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增加玉滩水库下泄水量,持续增大濑溪河流量。做好境内濑溪河沿线供取水统筹。
牵头单位:区水利局
完成时限:2025年8月底
四、整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濑溪河流域水质改善主体责任,明确生态环境、水利、农业农村、住建、城管等部门牵头职责,统筹推动整改方案落地实施。定期组织多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聚焦工业废水直排、农业面源污染、生活污水乱排等突出问题形成整治合力,强化与市级部门的沟通衔接,构建上下联动、全域协同的工作格局,确保整改任务层层落实。
(二)强化资金保障。加大区级财政对濑溪河水质改善项目的倾斜力度,重点保障入河排污口整治、管网整治、水产养殖尾水治理、河道清漂保洁等关键工作资金需求,确保各项治污措施按计划推进、高效落地。
(三)强化联动机制。加强流域内部门联动,抽调专业力量组建专项工作组,协同开展水质监测、污染源排查、整改验收等工作,提升治理效能。深化与毗邻区域的协作,建立跨界水质联防联控机制,共同解决跨界流域污染协同治理,形成齐抓共治的流域保护合力。
(四)严格督查考核。结合深化濑溪河流域综合治理夏季攻坚,组建3个专项督查组,定期组织对沿线镇街和相关部门整改情况开展督查督办,对整改问题实时现场验收销号,对发现的推进缓慢、整改不力等问题,限期整改到位。对不重视、不负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因素导致排查不到位、整治推进不力、治理成效较差的,将有关线索移交区纪检部门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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