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荣昌猪核心区建设基地划拨剩余建设用地的请示》(荣规资文〔2025〕133号)收悉,经区政府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拟定的供地方案,将位于荣昌区双河街道已转用征收的国有建设用地0.1446公顷,以划拨方式供应给重庆市畜牧科学院作为建设荣昌猪核心区建设基地项目工程用地,土地用途为科研用地,重庆市畜牧科学院已按规定缴纳划拨土地价款34.2782万元,完善用地审批手续后不再征缴该笔款项。
二、依法划拨的国有土地所有权属国家。
三、由你局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
此复。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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