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报请审批板桥组团预支空间及南拓以西新增地块详细规划的请示》(荣规资文〔2025〕140号)收悉。经区政府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荣昌高新区板桥组团预支规划空间及南拓以西新增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该规划总用地面积105.11公顷。其中:居住用地1.8公顷,工业用地70.33公顷,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17.21 公顷,绿地与广场用地8.92公顷,其他建设用地(开发边界外)2.74公顷,非建设用地4.11公顷。具体地块指标见附件。
二、规划一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改变,若需调整变动,应按法定程序报批。凡在该地块从事项目建设工程必须以此规划为依据。
三、请你局会同区住房城乡建委、区高新区管委会加强规划
控制和管理,保证各项规划要求得以落实。
此复。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
2025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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