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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号 ]
  • 11500226009341047W/2025-00224
  • [ 发文字号 ]
  • 荣昌府〔2025〕101号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荣昌区濑溪河滨水组团J7-5等地块详细规划修改方案的批复
  • [ 主题分类 ]
  • 土地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成文日期 ]
  • 2025-08-20
  • [ 发布日期 ]
  • 2025-08-20
  • [ 发布机构 ]
  • 荣昌区人民政府
  • [ 有性 ]
荣昌府〔2025〕101号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荣昌区濑溪河滨水组团J7-5等地块详细规划修改方案的批复
日期:2025-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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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公文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审批荣昌区濑溪河滨水组团J7-5等地块详细规划修改方案的请示》(荣规资文〔2025166号)收悉。经区政府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重庆市荣昌区濑溪河滨水组团J7-5等地块详细规划修改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根据建设需求优化用地性质。将J7-4地块(R2居住用地)与J7-5地块(G1公园绿地)合并,合并后确定J7-5用地性质为G1A4(公园绿地兼容体育用地),地块面积4.41公顷,地块编号由J7-5/03调整为J7-5/04,配套街道级多功能运动场地、公共厕所。

(二)居住用地平衡情况。新增公园绿地将占用J7-4居住用地,居住用地调减0.83公顷,居住用地中心城区平衡,拟用


黄金坡四代住宅地块新增的2.12公顷居住用地进行平衡。

二、规划一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改变,若需调整变动,应按法定程序报批。凡在该地块从事项目建设工程必须以此规划为依据。

三、请你局会同区住房城乡建委加强规划控制和管理,保证各项规划要求得以落实。

此复。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   

2025815


版权所有: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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