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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号 ]
  • 11500226009341047W/2025-00226
  • [ 发文字号 ]
  • 荣昌府〔2025〕103号
  • [ 主题分类 ]
  • 土地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成文日期 ]
  • 2025-08-20
  • [ 发布日期 ]
  • 2025-08-20
  • [ 发布机构 ]
  • 荣昌区人民政府
  • [ 有性 ]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安富街道Y7-4等3个地块详细规划修改方案的批复
日期:2025-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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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公文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报请审批安富街道Y7-43个地块详细规划修改方案的请示》(荣规资文〔2025160号)收悉。经区政府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重庆市荣昌区安富街道Y7-43个地块详细规划修改方案》。本次规划修改地块为Y7-3Y7-4Y7-5,分别位于安富街道安陶路东侧、新大东街南侧、兴发路北侧、洗布潭河西侧,总用地面积为14.82公顷。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一)根据建设需求优化用地性质。

Y7-3地块西侧0.13公顷的商业用地调整为中小学用地,并整合到Y7-4地块。调整后,Y7-3地块剩余用地保持商业用地性质不变,规划指标不变;Y7-4地块面积增至8.02公顷,用地性质为中小学用地,地块容积率≤1.0,建筑密度≤30%,建筑限


24米,绿地率≥35%

(二)根据权属边界优化用地范围。

该规划调整范围涉及文物保护单位、农牧科技公司等多个权属主体,经核查权属边界,将Y7-3地块属于文物保护单位权属范围的7平方米调入Y7-5地块,用地性质为文物古迹用地。调整后,Y7-5地块面积为2.16公顷,规划指标保持不变。

二、规划一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改变,若需调整变动,应按法定程序报批。凡在该地块从事项目建设工程必须以此规划为依据。

三、请你局会同区住房城乡建委加强规划控制和管理,保证各项规划要求得以落实。

此复。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   

2025815


版权所有: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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