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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号 ]
  • 11500226009341047W/2025-00227
  • [ 发文字号 ]
  • 荣昌府办发〔2025〕50号
  • [ 主题分类 ]
  • 教育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成文日期 ]
  • 2025-08-20
  • [ 发布日期 ]
  • 2025-08-20
  • [ 发布机构 ]
  • 荣昌区人民政府
  • [ 有性 ]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荣昌区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5-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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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公文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教委、区公安局、区司法局、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运输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

《重庆市荣昌区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85日    


重庆市荣昌区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

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维护安全稳定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相关部门职能职责认真梳理校园周边环境存在的问题,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

进一步健全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夯实校园安防基础,压实部门联防联控工作责任,通过集中开展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依法依规对校园周边交通秩序、市场秩序、治安秩序以及食品安全等进行集中排查整治,并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着力解决校园周边环境存在问题,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件发生,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校园安全和谐稳定。

二、成立专班

成立荣昌区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召集人:张元斌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局局长

李德伟区政府副区长

员:郑昌明区教委副主任

梁险峰区公安局副局长

唐智华区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长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区文化旅游委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长

叶嗣兰区司法局副局长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区交通运输委副主任

三、整治内容

(一)校园周边交通安全。

1进一步提升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大部分城区学校存在上放学期间交通拥堵情况。区教委要成立“护学岗”,组织学校行政、值班教师、安保人员、家长志愿者在上放学期间维持秩序,引导学生快速入校或安全离校,提醒家长即停即走、不逗留聚集,协助疏导非机动车有序停放,避免因随意占道加剧拥堵。区公安局要增加警力,维持各校上下学期间交通秩序,在拥堵问题突出的学校周边,增派交警定点值守,负责指挥机动车分流绕行、纠正违章停车等行为;针对易发生拥堵的路段,安排巡逻警力实时巡查,及时处置突发交通状况。(责任单位:区公安局、区教委)

2整治城区初高中生违规骑行电动助力车。区教委要督促各学校加强宣传引导,利用学校升旗仪式、主题班会等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动,普及电动自行车骑行安全知识,提高未成年人及其家长的安全意识,严禁16岁以下学生骑行电动助力车。区公安局、各镇街要加强巡查,对违规骑行电动自行车的未成年人进行严格查处;区城市管理局要加强路面巡查,对校外乱停乱放的电动自行车进行规范。(责任单位:区教委、区公安局、区城市管理局、各镇街)

3完善部分民办幼儿园校外交通警示标识标牌、隔离墩等安全防护设施。区公安局要对现有校外交通警示标牌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对所有缺失、损坏或不清晰的标牌进行修缮或更换。区教委要通过校园广播、海报、班会、LED等渠道对师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督促各学校,尤其是民办学校(幼儿园)加强隔离防护设施的检查、整改力度,严格按要求设置学校出入口隔离设备。(责任单位:区公安局、区教委、各学校)

(二)校园周边违规经营。

1整治学校校外流动摊点违规经营。区教委要通过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校园广播等形式,向学生和周边居民宣传违规摆摊的危害和整治的重要性。区城市管理局要合理规划摊位、规范摆摊设点,引导规范和支持合法经营,为有需要的摊贩提供合法的经营场所或临时摊位。区市场监管局要通过现场检查的方式对过期食品、无证经营、产品质量问题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各镇街要加强对校外流动摊点的巡查、管理和规范。(责任单位:区教委、区城市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各镇街)

2对校园周边文化娱乐场所开展整治。区文化旅游委要加强检查力度,KTV、酒吧、网吧等娱乐场所必须在显著位置张贴“未成年人禁止入内”的警示标志。区公安局、区文化旅游委要加强日常巡查,定期或不定期对相关娱乐场所进行检查,对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娱乐场所,依法予以处罚,并向社会公布处罚结果。区教委要督促各学校加强宣传教育,告诫学生不得进入网吧、KTV等娱乐场所。各镇街要通过村村通、“院坝会”等加强对学生家长的宣传、沟通、教育,促进家校社联动,共同监督学生校外活动。(责任单位:区文化旅游委、区公安局、区教委、各镇街)

3整治校园周边商户销售不合格产品、不规范盲盒、抽奖营销。区市场监管局要对销售“萝卜刀”“不规范盲盒”等疑似不合格玩具的商户进行查处,向商户宣讲《未成年人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知识,引导校园周边商户依法依规经营、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共同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区教委要督促学校利用升旗仪式、主题班会等对学生宣传购买“萝卜刀”“不规范盲盒”和抽奖等的危害。各镇街要加强对校园周边商户的巡查,加强宣传教育。(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教委、各镇街)

(三)校园周边治安管理。

1升级校园安防设施设备。区教委要加快升级监控设施设备,完善校内盲区监控设备安装,完善“一键报警”系统,确保全部正常上线。区公安局要对校园周边全覆盖检查,及时完善校园周边治安监控设备,并对校园周边重点部位安装摄像头并联网纳入监控。(责任单位:区教委、区公安局)

2整治校门外学生聚集集中进校。区教委要督促相关学校加强与家长沟通协调,留足学生入校时间,灵活处理提前到校学生入校管理,组织发动学校教职员工、学生家长、志愿者等加强对学生进校引导和秩序维护,减少学生校外聚集引发安全问题的风险。区公安局要在上学时段加强警力指挥,疏导交通。(责任单位:区教委、区公安局)

3加强校园周边涉案重点人群管控。区公安局要加强对校园周边易肇事肇祸精神病、刑释解教、因涉校涉生矛盾纠纷扬言报复、有吸毒前科等重点人员的排查,并及时将名单告知各镇街。各镇街及各派出所要对重点人员加强监管,掌握其思想动态、行踪轨迹,并在学校上放学时间段加强对校园周边秩序维护。区教委要督促学校做好学校周边安全巡查工作,发现可疑人员及时上报,同时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责任单位:区公安局、区教委、各镇街)

四、工作职责

1. 区教委:指导、督促学校落实校园安全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及时反馈校园周边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

2. 区公安局:加强校园周边治安巡逻防控,严厉打击各类涉校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校园周边出租房屋、暂住人口和重点人员的管理;在学校上下学时段安排警力,维护校园周边交通秩序;协助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依法处置妨碍执行公务等违法行为。

3. 区市场监管局:加强对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管,严厉查处无证经营、销售“三无”食品、过期变质食品等违法行为;加强对校园周边商店、文具店等经营户的商品质量监管,查处销售不合格商品行为;加强对校园周边特种设备(如电梯等)的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4. 区城市管理局:依法取缔校园周边占道经营、乱摆摊点等行为,规范店外经营秩序;清理整治校园周边乱贴乱画、乱拉乱挂等现象,维护校园周边市容环境整洁;加强对校园周边施工工地的管理,规范施工行为,防止施工扰民。

5. 区应急管理局:发挥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能,按分级、属地原则,对校园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督促相关部门落实校园周边安全监管责任,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6. 区文化旅游委:加强对校园周边文化娱乐场所(如网吧、歌舞厅、游戏厅等)的监管,严禁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加大对校园周边出版物市场的清查力度,严厉打击销售盗版、淫秽、暴力等非法出版物行为;加强对校园周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巡查,查处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等违法行为。

7. 区交通运输委:优化校园周边公交线路和站点设置,合理安排运营时间;加强对校园周边道路运输市场的监管,严厉打

击非法营运行为;配合相关部门完善校园周边交通设施,保障师生出行安全。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专项整治工作由分管区领导牵头,区教委为牵头单位,区级有关部门各司其责。各部门、各镇街、各学校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调查研究、安排部署,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落实、具体跟踪,扎实做好组织实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效开展。

(二)强化部门联动。要进一步厘清部门监管责任、属地属事责任和学校主体责任,确保每项工作任务都压实到各部门、各镇街、各学校相关责任人。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整合力量,形成条块结合、齐抓共管、协调联动的工作合力,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实落地。

(三)开展专项检查。各部门、各镇街要认真做好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每进行一次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现场交办并提出整改意见。各学校要立即开展自查,建立工作台账,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发现一项整改一项,整改一项销号一项,并举一反三,确保查改成效。

(四)形成工作专报。各单位要明确联络员于每月20日前将当月工作开展情况报区教委安全稳定科,由区教委汇总形成工作专报,报区政府。

附件:荣昌区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治理工作联系人名单


附件

荣昌区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治理工作联系人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分管领导

联络员

备注

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1

区教委

2

区公安局

3

区城市管理局

4

区市场监管局

5

区文化旅游委

6

区应急管理局

7

区司法局




版权所有: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重庆市荣昌区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治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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