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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号 ]
  • 11500226009341047W/2025-00317
  • [ 发文字号 ]
  • 荣昌府办发〔2025〕72号
  • [ 主题分类 ]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成文日期 ]
  • 2025-12-13
  • [ 发布日期 ]
  • 2025-12-13
  • [ 发布机构 ]
  • 荣昌区人民政府
  • [ 有性 ]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荣昌区2025年度老旧车淘汰补助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5-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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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荣昌区2025年度老旧车淘汰工作方案的通知》(荣昌府办发〔202564),今年我区需完成淘汰国三及以下柴油和燃气货车478辆的市级年度考核任务,截至20251130日,我区已完成343辆,剩余135辆淘汰任务未完成。重庆市生态环境局正在统筹推进该项工作,拟将荣昌区轻型货车淘汰纳入市级资金补贴范围。鉴于市、区两级补助政策及金额存在差异,且补贴申报时间不一致,为保障车主合法权益,避免车主因信息不对称而错失更高额补贴,经研究,决定对《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荣昌区2025年度老旧车淘汰工作方案的通知》(荣昌府办发〔202564号)部分事项进行调整和补充,待市级补贴政策明确后,将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协助车主申报补助资金。现将调整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金补贴截止时间由原定的20251130日延长至20251231日,申领资格认定以申领资料报送至区车管所审核通过为准。

二、车主递交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第三联调整为递交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申领补贴资金联。

三、车辆登记住址为荣昌籍。

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延长的时间精准动员剩余目标车辆车主,全力完成年度淘汰目标任务。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1212       

(此件公开发布)


版权所有: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重庆市荣昌区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治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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