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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号 ]
  • 11500226009341047W/2025-00322
  • [ 发文字号 ]
  • 荣昌府〔2025〕173号
  • [ 主题分类 ]
  • 应急管理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成文日期 ]
  • 2025-12-11
  • [ 发布日期 ]
  • 2025-12-18
  • [ 发布机构 ]
  • 荣昌区人民政府
  • [ 有性 ]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对重庆市荣昌区胡发鑫经营的儿童活动场所重大火灾隐患督办的批复
日期:2025-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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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荣昌区应急管理局:

你局呈报的《关于提请区政府对重庆市荣昌区胡发鑫经营的儿童活动场所重大火灾隐患督办的请示》(荣应急文〔202526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对重庆市荣昌区胡发鑫经营的儿童活动场所重大火灾隐患督办。

二、你局要责成区消防救援局积极督促整改,限期于20251214日前完成整改任务,消除火灾隐患。

三、整改任务完成并经区消防救援局复查合格后,按法定程序销案,并将销案结果报区人民政府。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

        20251211       


版权所有: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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