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被征收人: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590号令)、《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渝府发〔2022〕26号)的有关规定,重庆市荣昌区杜家坝煤焦有限公司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符合公共利益需要,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重庆市城中村改造规划。现决定对该项目征收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及其附属物实施征收。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该项目征收共涉及被征收人30户,证载建筑面积8737.40㎡(具体征收范围以该项目征收范围图为准)。重庆市荣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房屋征收的组织实施工作,依法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被征收人对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重庆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
2026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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