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下载文字版 下载图片版 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快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荣昌府办发〔2021〕62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生物医药产业是关系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和生命健康的重要民生产业。为加快建立“4+1”现代工业产业体系,提升我区生物医药产业创新能力和发展质量,经区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11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基本思路

紧紧围绕“鼓励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两条主线,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坚持创新驱动与产业转化相结合,坚持做大存量与引进增量相结合,坚持培育龙头与扶持小微相结合,以品种产业化为核心,以技术创新为动力,以集群发展为导向,以特色发展为主导,不断发展壮大生物医药产业规模,进一步提升产业发展水平。

二、总体目标

争取到2025年,培育年产值50亿级企业1家、10亿级企业2家,单品种上亿元产品5—10个,生物医药产业实现总产值200亿元。新建市级研发平台5个以上,国家级研发平台1个,企业创新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达到3%以上。全区生物医药产业创新能力明显提高,企业和产品品牌大幅提升,市场开拓能力进一步增强。形成化学药、生物技术药、兽药、现代中药、医疗器械等产业集群发展的格局。

三、发展重点

(一)化学药、生物技术药。大力支持企业提升创新能力,走智能化、绿色化发展道路,鼓励企业开展创新药、仿制药的研发、引进、成果转化,形成生物制品、生化制品、西药制剂共同发展的格局。

(二)兽药。整合集中重庆市畜牧科学院、西南大学等资源优势,稳步发展兽用西药制剂、中兽药,大力发展疫苗、抗体等生物制品。加强防治动物疾病药物的改进和创新,提高防治动物疾病的效果,增强动物的安全性,确保动物源性食品质量安全。鼓励支持企业加快开拓国际市场。

(三)中药。坚持继承和创新并重,加强中药新药、中药大品种二次开发、经典名方、中药配方颗粒开发,强化中药饮片生产工艺、质量标准等研究。支持中药企业参与建立药材种植基地,提高和完善中药种植、加工全产业链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加大对市场占有率、科技含量较高的白药系列、三七系列等中成药大品种的二次开发,推动中药产业可持续快速发展。

(四)医疗器械。针对需求量较大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家庭用普及型医疗器械和设备,提高数字化、信息化水平,重点引进发展一次性注射器、血液分离器具、血压自测仪、血糖自测仪、临床监控仪、药用包装等。科学合理发展医用防护服、隔离衣、口罩、护目镜、隐形眼镜等产品。

四、工作措施

(一)坚持规划引领。在板桥园区拓展区新规划2平方公里,布局建设生物医药创新中心,重点发展化学药、生物技术药、兽药、现代中药、医疗器械等产业,集中打造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区。加快规划建设精细化工产业园,补齐化学原料药等产业链短板。

(二)加强研发创新。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强创新产品引进和产业化,不断向产业链高端延伸。加快推动兽药P3实验室、实验动物中心,以及川渝一体化中药材、中药饮片检验检测中心等平台建设,支持建设符合GLP、GCP等标准的公共服务平台。鼓励企业和科研机构建设创新药研发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院士(专家)工作站等研发平台。力争新建市级研发平台5个以上,国家级研发平台1个,实现生物医药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企业创新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达到3%以上。

(三)提升产业水平。突出“大数据、智能化、高质量”,推动传统生产平台智能化改造,提升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激活产业市场竞争力,推动90%的规模以上生物医药企业迈入数字化制造阶段。支持企业做专、做精、做强,培育一批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牛羚企业、制造业产业链龙头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通发展,引导企业积极融入国内国外两个市场和国内国际双循环发展格局。

(四)夯实人才基础。实施更具竞争优势的人才引育政策,引导高层次人才、团队来荣创新创业,支持生物医药企业享受市、区各级人才支持政策。支持企业通过顾问指导、技术合作、成果转化等方式,柔性引进生物医药高端人才和关键核心人才。健全更具吸引力的人才激励制度,鼓励企业培养创新型人才。对引进人才的子女入学、医疗保障等问题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优先保障。

(五)强化政策扶持。严格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加快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59号)文件精神,积极指导支持企业争取政策资金支持。同时,在企业研发投入、新药引进培育等方面给予适当的区级资金补助。

——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鼓励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对申报研发费用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积极支持申报市级资金补助,并按照不超过其获得市级补助额度的100%给予区级配套;对申报研发费用1000万元以下的企业,区级按研发费用存量不高于3%、增量不高于10%的比例给予补助。

——支持新产品培育。对企业自主研发获批的新药和引进新药批文并在荣昌区成功转化或实现产业化生产的单品种,符合单品种年销售额人用药达5000万元及以上或兽用药达300万元及以上条件的,前三年按单品年销售额1%每年给予奖励,原则上单个品种三年累计补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六)强化龙头带动。加快产业链龙头企业的引进培育,“一企一策”支持企业通过上市挂牌、兼并收购、合资合作等方式做大做强。充分发挥龙头企业技术和品牌优势,进一步扩大本地配套规模,培育产业链群。鼓励企业提升产品精细化程度,做深做强主导产品。力争培育年产值50亿级企业1家、10亿级企业2家,单品种上亿元产品5—10个。

(七)大力招商引资。实行“链长制”招商模式,围绕产业重点发展方向,加强重点品种招引,对创新药、高端仿制药等产品,通过“集中加工、带量生产、带量采购”等方式,探索定点生产模式。充分利用各类资源,广泛开展以商招商、资本招商、平台招商、人才招商、大数据招商及联动招商,做大产业增量。

(八)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荣昌区生物医药产业集群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由链长担任召集人,区招商投资局、区经济信息委、荣昌高新区管委会、区财政局、区商务委、区科技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医保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和单位为成员单位,合力推动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壮大。

本实施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发布

版权所有: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重庆市荣昌区电子政务中心

微信公众号

政务微博

ICP备案:渝ICP备2021006398号-1 网站标识码:5002260001 渝公网安备:500226020001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