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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号 ]
  • 11500226MB15114273/2018-00011
  • [ 发文字号 ]
  • 荣卫发〔2018〕256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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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他
  • [ 成文日期 ]
  • 2018-08-15
  • [ 发布日期 ]
  • 2018-08-15
  • [ 发布机构 ]
  • 荣昌区卫生健康委
  • [ 有性 ]
荣昌区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的工作方案
日期:2018-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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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区级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区属国有重点企业:

《荣昌区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的工作方案》已经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荣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中共重庆市荣昌区委组织部

重庆市荣昌区财政局  重庆市荣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622

荣昌区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的工作方案

为提升荣昌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改善群众就医环境,方便群众就医,实现群众就医成本低,办人民满意的医疗卫生事业。根据全国、全市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结合荣昌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发展思路与定位。

全面贯彻全国、全市卫生与健康大会工作会议精神和区第十四次党代会、区第十七届人代会第一次会议精神,以实施“大健康”战略为统领,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坚持“突出重点、软件优先,统一规划、分步实施,部门联动、强力推进”原则,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大力发展“医、养、居”一体化的健康产业。推动我区医疗卫生健康产业在渝西川东地区处于领先地位,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强力打造成渝城市群新兴战略支点医疗卫生健康产业发展高地。

(二)改革重点与目标。

1.充分体现公立医院公益性质。建立比较完善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比较健全的医疗保障体系、比较规范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和综合监管体系。进一步落实政府办医责任,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建立具有公益性的运行机制,维护基本医疗公益性。基本医保参保率稳定在 95%以上,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稳定在70%左右,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稳定在80%左右。

2.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改善群众就医环境。坚决维护群众利益、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低到 28%以下。基层诊疗量达到65%,区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以上。

3.持续提高群众对医疗卫生事业的满意度。不断加强医德医风和行业作风建设,着力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全面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努力提升群众健康水平。

二、主要措施

(一)强化医院院长队伍建设。

1.配强医院领导班子。拓宽医院院长选拔范围,创新选拔任用机制,重点选聘既会管理、又专业过硬者担任院长。鼓励优秀院长向职业化发展,合理制定院级领导退出机制,对不适应的院级领导进行调整。

2.建立院长目标考核问责机制。分类制定区级医疗机构、基层医疗机构发展目标,每年与院长签订目标责任书,实行工作实绩情况与院级班子奖励性绩效、职务任免挂钩。

3.推行院长医院管理职业化、专业化。院级领导不得兼职科室主任。每年分期分批组织医院班子成员到医学院校参加管理培训,树立和培养现代医院管理理念。

(二)区级医疗机构与市内外三级医院建立医联体。

1.联合举办特色专科。制定联办专科扶持政策,与市内外知名的三甲医院合作,在区级医疗机构联办心血管专科、肿瘤专科、介入治疗等区域领先的特色科室。

2.引进技术力量指导帮扶。积极争取市内外知名三甲医院的支持,邀请名医、专家到区级医疗机构从事诊疗工作,开展技术指导帮扶,提升全区医疗技术水平。对给予技术帮扶的名医、专家除出诊应得的报酬外,同时制定相应扶持政策予以支持。

(三)继续完善区级医联体建设。

1.明确医联体组建单位。依托区人民医院和区中医院,分别联合20个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2个医联体。

2.建立业务指导帮扶机制。区级医院专业技术人员在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前,必须在基层支医工作 1年以上,区级医院对基层医疗机构坐诊指导每月不少于 5人次。大镇(街道)每年至少派3人、小镇至少派2人到区级以上医院进修学习。

(四)支持医务人员开展多点执业。

1.吸引市级专家到区级医疗机构多点执业。制定相应优惠政策,吸引市内外知名三甲医院的专家、教授到区级医疗机构执业。鼓励国内外具有特色专长的专家到区级医疗机构执业或举办特色专科。

2.鼓励区级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多点执业。从经济待遇、职称评定等方面着手,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区级专业技术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后,鼓励到基层医疗机构执业。

(五)积极引进特色专科医院。

按照“一事一议”原则,在土地价格、税费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鼓励各类资本在黄金坡新区建设高、精、尖的特色专科医院,形成公办与民营医疗机构优势互补、错位发展的良好局面。

(六)加大各类人才的引进与培养力度。

1.制定卫生人才引进政策。引进全日制博士、硕士生人才,经考核合格后,享受引进人才租房补贴、薪酬外补助等相关优惠政策。对引进到医疗机构工作的区外高层次人才且符合《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若干优惠政策规定的通知(渝府发〔2009〕58号)》规定,无相应岗位聘用的,可按程序申请特设岗位,专岗专用、人退岗收,不受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的限制。到2021年,引进高级职称30人以上,引进研究生及以上学历100人以上。

2.加大医科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招聘力度。按规定程序实施赴高校招聘优秀毕业生工作,重点到国家重点院校或医学行业内认可度较高的院校开展宣传及招聘,拟聘的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先行签订协议,毕业后按程序聘用。

3.加大区外卫生人才调入力度。结合每年的人员变动情况,提高现有余编的使用率,增加编制使用数量。现有余编原则优先保证区外在职在编的副高职称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以上的人才引进,这类人才可直接调入到区级医疗卫生单位工作。区外在职在编的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或全日制本科学历以上人才,可直接调入到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

4.加强现有卫生人才的培养培训。2017—2021年,加强三级医疗体系建设,区财政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用于医疗机构能力建设、人才培养培训。组织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到区级培训、区级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到市级培训、重点人才到高等院校和国外培训,培养一批对周边区域有影响力的名医。

5.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严格村医准入制度,按照农村人口1000∶1比例配备乡村医生,新进村级医疗卫生机构的人员应当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医师资格。注重业务培训,每年由当地卫生院对乡村医生开展不低于4次的业务培训,每2年由区级医疗机构对乡村医生进行全员培训。由区卫计委有计划安排乡村医生到镇街、区级医疗机构进修学习。

(七)创新医疗机构编制管理。

1.制定医疗机构编外人事代理办法。在现有政策情况下,通过核定医疗机构人事代理数,解决编制不足问题。

2.制定医疗机构编制内部调整方案。结合医疗卫生行业实际,允许同一层级医疗机构余编调控使用。将区级医疗机构之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之间、镇卫生院之间现有余编数进行调控。

(八)建立合理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

1.探索建立公立医院合理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按照渝人社发〔2017〕139号文件的要求,把医院绩效总量、医务人员个人、院长及班子三个层级的薪酬与考核挂钩,结合行业特点,兼顾劳动量、技术含量等因素,着力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动价值。

2.制定绩效分配办法。按照保基本、重激励、强统筹的原则,分类制定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机构绩效分配办法。明确单位考核结果与单位超额绩效工资总量挂钩,单位主要领导考核结果与个人薪酬水平挂钩,单位职工考核结果与个人薪酬水平挂钩,考核结果作为收入分配的重要依据。

3.调整收支节余比例。为充分调动基层医疗机构一线医务人员积极性,将收支节余中奖励基金的提取比例由30%调整到70%。奖励基金80%以上用于临床一线科室的再分配,重点向技术含量高、工作量大的科室倾斜。

(九)推进卫生重点项目建设。

1.加快区中医院与康美合作进度。积极推进与康美药业公司合作项目,用3—5年时间,建成集医疗、科研、教学、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的管理规范、综合服务功能完善、中医特色突出、优势明显的三级医院。

2.启动区妇幼保健院二期项目建设。二期项目建设与残疾人康复中心联建,新增用地9.28亩,建筑面积24000平方米,最终建成后的新保健院达到“三级妇幼保健院”标准,总面积 40000平方米,350张床位。

3.扩大区人民医院规模。适时扩建区人民医院,逐步解决其业务用房不足、无法满足科研教学等问题,力争创建“三甲医院”。

4.打造大健康产业园。重点发展健康养生、健康管理中心、健康修复中心、生命孕育中心等,辅以良好生态环境,共同构建“生态医养区”。

(十)探索医保支付制度改革。

1.在医联体内探索医保资金调剂使用试点,实现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医保基金调剂使用,提升医保资金使用效率。

2.实施按病种付费方式改革。按病种支付医疗机构费用,结余归医疗机构,超支由医疗机构自付。

3.完善医保基金现行分配制度,按照医疗保险基金支出预算,对医疗机构实行总额控制付费方式管理,将医疗机构编制床位数、医疗服务评价、医保政策执行情况与医保资金挂钩。

4.人社、卫生计生、公安部门要加强对医保基金监管,强化风险防控,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严厉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的违法犯罪行为

(十一)加强医院党的建设。

1.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落实党建主体责任的督查力度,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考核激励机制,把党建工作纳入医院年度综合目标考核,逗硬奖惩。强化医院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抓好医疗机构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做到党建工作有专人管、专人抓。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抓住“关键少数”,抓实基层党组织,坚持问题导向,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带动作用。

2.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在医院设立纪律监督机构,明确专(兼)职工作人员,无党支部的基层卫生院设纪律监督员。不断强化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使问责形成制度、成为常态。建立完善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排查廉政风险点,把握关键环节,提高监督效果。

三、组织领导

(一)成立领导小组。成立荣昌区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区委、区政府分管(联系)卫生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卫生计生委,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统筹协调、组织实施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各项工作。

(二)落实责任分工。分解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的工作任务,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参与单位各司其职、各司其责、分工协作、合力推进,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三)强化督查考核。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将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定期通报,并将督查结果纳入对各单位的年度目标考核。


  

抄送:区纪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区人大办公室,区政

协办公室

重庆市荣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86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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