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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08-11
  • [ 发布日期 ]
  • 2017-08-30
  • [ 发布机构 ]
  • 荣昌区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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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昌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0年)
日期:2017-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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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荣昌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0  年)》已经区政府  10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811


荣昌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0  年)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 要(2015-2020  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14  号)和《重庆  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5—2020  年)》(渝府办发〔2015180  号)等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基本概况。

荣昌位于庆市西处四两地壤处辖区 幅员  1077  平方里,辖  15  个镇6  个街92  个行政74  个社区2016  年末籍人口  85.06  万人中城人口  38.99万人乡村  46.07  万人。2016  年完地区产总值  368.12亿元实现方财收入  25.23  亿元,财支出  55.11  亿元,城镇常居民均可配收入  29623  农村住居人均支配 收入  14325  元,年末镇化  52.93%

(二)卫生状况。

2016 年末,全区共拥有各级各类卫生机构 439  个(含村卫生室)。其中,医院  10  个、乡镇卫生院  15  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5  个、诊所  126  个、门诊部  4  个、医务室  6  个、村卫生室  271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  个、卫生计生执法局  1  个。全区实际开

放床位  3057  每千口拥床位  4.34  有医卫生构(含村卫生室)卫生技术人员 4014  人,其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  1352  人,注册护士  1487  人,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医师、执业护分别为  1.92  2.11  人;乡医生  611  人。

2016全年总诊疗量183万人次,人2.15在各级各 类医机构诊人中,级医49.2%,厂医院占8.58%, 民营院占9.17%,中(镇卫生33.05%。全病床周转 次数34.16其中区级医院43.7厂矿37.1民营医 院30.8生院36.69全区出者平住院8.0其中区级7.57企业办医院10.84民营7.36中心镇)生院7.09天。

(三主要题。 一是生资配置均衡卫生术人床位比  0.99:1于全市  1.311  的平水平乡区配置平衡10  家医中 城区达  9  医发滞后基础施较精神 卫生老年复等科较薄弱。

二是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不健全。公共卫生机构、医  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不健全,缺乏联通共享。分级诊疗体系尚未  建立,基层医疗机构人才缺乏,服务能力和水平不高,价格和医  保支付机制对分级诊疗的引导作用不强。

三是生服利用率仍待提升企业医院均住天 数  10.84  国家出的  8  天以目标相比基层服务能力和效率有待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病床使用率仅67.2%

四是卫生资源难以满足快速增长的居民卫生服务需求。卫生  人力资源短缺,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每千常住人  口注册护士数低于全市平均水平。优质资源不足,区内无三级医  院。

五是健康服务业发展滞后。随着老龄化人口趋势的形成,康  复医院、老年病医院、护理院、临终关怀医院等医疗服务机构尚  未完善,加强政策引导,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业发展势在必行。

二、规划原则

(一)公平可及。医疗机构服务半径适宜,交通便利,形成  全覆盖医疗服务网络,布局合理。从实际医疗服务需求出发,面  向城乡居民,注重科学性与协调性、公平与效率的统一,保障全  体居民公平、可及地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二)统筹规划。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必须符合属地医疗机构  设置规划和卫生资源配置标准,局部服从全局,提高医疗卫生资  源整体效益。

(三)科学布局。明确和落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功能和任务,  实行“中心控制、周边发展”,即严格控制医疗资源丰富主城区  的医院数量,鼓励新增医疗机构在南部新区及交通不便利、诊疗  需求比较突出的地区设置。

(四)协调发展。根据医疗服务需求,坚持公立医院为主体,明确政府办医范围和数量,合理控制公立医院数量和规模。公立  医院实行“综合控制、专科发展”,控制公立综合医院不合理增  长。鼓励新增民营医院以儿童、妇产、肿瘤、精神、传染、口腔  等专科医院为主。促进康复、护理等服务业快速增长。

(五)中西医并重。遵循卫生计生工作基本方针,中西医并  重,保障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疗机构的合理布局和资源  配置,充分发挥中医在慢性病诊疗和康复领域的作用。

三、规划目标

(一)到 2020  年,除民营医疗机构外,其余医疗机构控制  311  个以内。其中,政府举办医疗机构  24  个、企业举办医疗机构  4  个、村卫生室  271  个、医务室  12  个。民营医疗机构(含 个体诊所)按照《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结合荣  昌区区域医疗机构布局实际情况审批。

(二)到  2020  年,全区医疗机构编制床位数由  2016  年的3057  张增加到  4148  张(附件  1),全区每千常住人口医疗机构病床位控制加到  5.53  张。

(三)到 2020  年,全区医疗机构执业(助理)医师人数由2016  年的  1352  人增加到  1880  人,每千常住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师数由  1.92  人增加到  2.67  人;区医机构业护人数由  1487    2352  每千常住人口拥注册士数由2.11人增  3.34  人;村医人数照每常住人口配置  1  人标准配备,控制在  700  人以内,业务技术水平有明显提高。

四、各类医疗机构的设置

(一)政府举办的区级医疗机构。全区设置  1  所区办综合性 医院(荣昌区人民医院);1  所区办中医医院(荣昌区中医院);  1  所区办妇幼保健院(荣昌区妇幼保健院),在区域范围内形成功能比较齐全的医疗服务体系。加强三级医院建设,到  2020  年,力争创建  3  所三级医院。

(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全区设疾病控制机构  1  个(荣昌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下设两个门诊部(普通门诊部和社区药  物维持治疗门诊部)。

(三)企业举办医疗机构。设置  4  个企业办医院。在昌元街  道工人村设永荣矿业有限公司总医院;在广顺街道设永荣矿业有  限公司总医院广顺分院,在双河街道许家沟设永荣矿业有限公司  总医院双河分院,在广顺街道广曾路设永荣矿业有限公司总医院  曾家山分院。

(四)卫生院。按照一个建制镇有一所政府举办医疗机构的 原则,全区设置 15  个镇卫生院,分别设在盘龙、吴家、荣隆、 仁义、河包、万灵、古昌、直升、龙集、远觉、清升、清江、观  胜、铜鼓、清流的政府所在场镇。其中盘龙、荣隆、吴家、仁义  四个卫生院为中心卫生院,其余为一般卫生院。十三五期间,重  点打造吴家、盘龙、仁义、荣隆镇中心卫生院,安富街道社区卫  生服务中心和河包镇卫生院,增强辐射渝西川东周边能力。十三  五末,河包镇卫生院升级为中心卫生院。

(五)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昌元、昌州、双河、峰高、安  富、广顺等六个街道设置  6  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  站控制在  48  个以内。

(六)村卫生室。村(社区)卫生室原则上按行政村(社区)  设置,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设置  1  所村卫生室,人口较多或者居住  分散的行政村可酌情增设;中心(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  心所在地的行政村(社区)原则上不设村(社区)卫生室。全区  设置村(社区)卫生室  271  个。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设  置数量(附件  2)。

(七)民营医疗机构和个体医疗机构。按照《重庆市医疗机  构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执行。根据区域医疗资源布局实际,原则  上新增民营医疗机构设置在黄金坡新区和南部新区,重点以老年  病、康复、儿科、精神卫生、肿瘤等为发展目标,与公立医院形  成差异化发展。鼓励社会资本举办三级综合医院和二级以上专科  医院,原则上不再新增一级医疗机构。支持条件成熟的民营医院  提档升级。

(八)120  医疗急救站。设置急救站  1  个。

(九)公共卫生应急中心。设置在区人民医院,同时履行传 染病区职能,不再设传染病专科医院。

(十)精神性疾病医疗机构。依托二级及以上医院设置精神 卫生中心  1  个。

(十一)采供血机构。设区中心血库  1  个。

(十二)设置五个独立的区域医疗机构。设置区域医学影像  中心、医学检验中心、病理诊断中心、血液透析中心、消毒供应  中心。

(十三)康复医疗机构。在荣昌区人民医院、荣昌区中医院、 永荣矿业有限公司总医院、区妇幼保健院等内设康复科。

(十四)门诊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中医院和各卫生院设 置的门诊部数量控制在 11  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设社区卫生 服务站,不得设置门诊部。

(十五)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医务室。服务人数在  500  以上的机关、工厂、养老机构、企事业单位可申请设置医务室,  500  人以下原则上不予设置。国家  AAA  级以上景区可申请设立  1 所医务室。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增加投入。各镇街、部门要把落实《规划》,  作为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抓手,强化措施,及时化解实  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卫生部门要负责组织实施《规划》;  财政部门要增加对医疗卫生事业的投入,重点突出政府举办的区  级医院、中心(镇)卫生院建设投入。

(二)理顺管理,优化配置。实行医疗卫生全行业管理,各  级各类医疗机构的设置以符合《规划》为前提,并达到相应的《医  疗机构基本标准》,由卫生部门严格审批,核发《医疗机构执业  许可证》。

(三)加强监督,严格执法。卫生部门对设置医疗机构要严  格审批、从严把关;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对违背《规划》擅自设  置的医疗机构,按照《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坚决予以取  缔,确保《规划》的顺利实施。


附件:1.荣昌区医疗机构设置及床位编制表

2.荣昌区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设置数量表


附件  1

荣昌区医疗机构设置及床位编制表

  

类别

序号

机构设置情况

机构名称

编制床

位现状

2020

规划床位

地址


政府 举办 医疗 机构

1

荣昌区人民医院

900

1000

昌元街道广场路3

2

荣昌区中医院

260

370

昌元街道西大街101

3

荣昌区妇幼保健院

95

330

整体搬迁至黄金坡新区荣昌大道

4

荣昌区疾病控制中心医学门诊部



昌元街道海棠大道421

5

昌元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80

80

昌元街道东大街37

6

昌州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

50

南部新区尹家坡

7

广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50

50

广顺街道檬梓桥53

8

峰高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50

50

峰高街道千禧街33

9

双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50

50

双河街道沿河正街6

10

安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60

60

安富街道安陶路121号附1

11

直升镇卫生院

20

20

直升镇荣升路235号街

12

万灵镇卫生院

20

30

万灵镇学府路85

13

清升镇卫生院

20

20

清升镇火烧店街11

14

清江镇卫生院

20

30

清江镇人民路56

15

荣隆镇中心卫生院

50

50

荣隆镇交通西路1

16

龙集镇卫生院

20

20

龙集镇复兴街10

17

仁义镇中心卫生院

60

82

仁义镇丝乡路77

18

河包镇卫生院

40

70

河包镇白塔街70

19

古昌镇卫生院

20

20

古昌镇昌盛社区协欣路86

20

吴家镇中心卫生院

70

95

吴家镇清流街2

21

观胜镇卫生院

15

15

观胜镇新桥路103

22

铜鼓镇卫生院

20

20

铜鼓镇万福桥街16

23

清流镇卫生院

15

15

清流镇顺河路11号附1

24

盘龙镇中心卫生院

70

90

盘龙镇横文卫街58

25

远觉镇卫生院

20

20

远觉镇南华街7


企业 办医 疗机 构

26

永荣矿业有限公司总医院(含精神100张床)

370

400

昌元街道昌州大道西段西路32

27

永荣矿业有限公司总医院广顺分院

30

15

广顺街道农贸街15

28

永荣矿业有限公司总医院双河分院

30

15

双河街道河坝社区60

29

永荣矿业有限公司总医院曾家山分

50

44

广顺街道广曾路371

民营 医疗 机构


30


民营医疗机构


532


1037

按照《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行,原则上新增医疗机构

设置在南部新区,不再新增一级医疗机构。

合计



3057

4148



附件  2


荣昌区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设置数量表

  

镇街名称

设卫生室数(个)

卫生室数设置情况(个)

拟设社区卫生服务站(个)

昌元街道

15

主室5个,分室10

4

昌州街道

27

主室9个,分室18

4

广顺街道

8

主室7个,分室1

4

峰高街道

15

主室8个,分室7

2

双河街道

21

主室14个,分室7

13

安富街道

26

主室10个,分室16

8

直升镇

7

主室5个,分室2


万灵镇

6

主室4个,分室2


清升镇

10

主室5个,分室5

1

清江镇

6

主室4个,分室2


荣隆镇

15

主室10个,分室5

1

龙集镇

6

主室5个,分室1


仁义镇

20

主室15个,分室5

3

河包镇

14

主室10个,分室4

2

古昌镇

9

主室5个,分室4


吴家镇

15

主室8个,分室7

2

观胜镇

10

主室5个,分室5

1

铜鼓镇

6

主室4个,分室2


清流镇

5

主室4个,分室1


盘龙镇

25

主室17个,分室8

3

远觉镇

5

主室4个,分室1


合计

271

主室158个,分室113个。

48

说明:中心(镇)卫生院所在场镇不设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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