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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226MB1602900R/2022-00166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成文日期 ]
  • 2022-07-28
  • [ 发布日期 ]
  • 2022-07-28
  • [ 发布机构 ]
  • 荣昌区应急局
  • [ 有性 ]
​重庆市荣昌区危安办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日期:2022-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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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荣昌区安办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各相关部门之间的组织协调,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格局,人民政府同意,特制定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管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

(一)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了解、掌握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研究、指导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提出有关政策建议;

(二)督促有关部门、镇(街)落实《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市、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

(三)审议有关部门、镇(街)、荣昌高新区提出的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建议、意见,协调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大问题;

(四)组织开展全危险化学品行业联合执法、专项整治和督查工作。

二、联席会议的组成

联席会议由区应急局长任总召集人,区应急局分管领导为召集人,危安办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组成人员。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并监督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办公室设在区应急局,区应急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为联席会议联络员,区应急危化科科长任联席会议总联络员,负责日常联系工作。

联席会议成员及联络员变动时,成员单位应及时上报联席会议办公室。

、联席会议的工作原则

原则上每季度(第一周周二)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由总召集人负责召集,特殊情况下,总召集人可以委托召集人负责召集。

(一)联席会议在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向政府报告全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情况;

(二)联席会议根据市、政府的有关部署或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形势及存在的重大问题,研究制定加强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政策和措施;

(三)联席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议题由召集人请示总召集人后通知各成员单位;

(四)对需在联席会议上审议的建议、意见,各成员单位应在联席会议召开的1周前将建议、意见的内容报联席会议办公室。

(五)各成员单位应按时出席联席会议,如因故不能参加应提前请假,并由本单位指定相同职级的同志代为参加会议。

(六)联席会议作出的工作部署和决定,联席会议成员要及时向本单位主要领导报告,并抓好落实,工作情况要及时报联席会议办公室。

(七)每年对本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查,并将督查结果于下一次联席会议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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