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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226MB1602900R/2024-0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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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处罚
  • [ 成文日期 ]
  • 2024-04-10
  • [ 发布日期 ]
  • 2024-04-10
  • [ 发布机构 ]
  • 荣昌区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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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昌区黄桷滩水库库区观胜镇产业转型升级示范项目(二标段)工程“2•18”一般高处坠落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落实报告
日期:2024-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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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有关规定,荣昌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荣昌区安办”)牵头成立评估工作小组,对荣昌区黄桷滩水库库区观胜镇产业转型升级示范项目(二标段)工程“2·18”一般高处坠落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现报告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2023年2月18日10时15分许,荣昌区黄桷滩水库库区观胜镇产业转型升级示范项目(二标段)工程在安装用电线路时,发生一起一般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04元。事故发生后,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依法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事故调查报告经重庆市荣昌区政府批复依法向社会进行了公布。

二、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由重庆市荣昌区安办组织,参加事故调查的相关部门派员组成评估组,依据《荣昌区黄桷滩水库库区观胜镇产业转型升级示范项目(二标段)工程“2·18”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评估组采取调阅事故原始档案、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现场检查和听取汇报等方式,对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估。

三、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对该事故案中的施工单位伟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给予人民币350000元(叁拾伍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二)事故相关责任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对该事故案中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王德林给予处人民币19440元(壹万玖仟肆佰肆拾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专职安全员宋治平给予处人民币13800元(壹万叁仟捌佰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专业监理工程师周道林给予处人民币16400元(壹万陆仟肆佰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2.观胜镇纪委监委对相关人员履职情况调查处理情况。对甲方现场代表曹让福予以辞退,对经发办主任蒋圣才给予通报批评。

3.区水利局对相关人员履职情况调查处理情况。局安全监管责任科负责人黄廷清同志,由局党委书记、局长邬德德2023年7月12日对其进行了提醒谈话。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工作人员刘洋同志,由分管领导张荣2023年7月12日对其进行了提醒谈话。

四、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一)伟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一是召集公司全体员工学习《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关于荣昌区黄桷滩水库库区观胜镇产业转型升级示范项目(二标段)工程‘2·18’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内容并吸取事故教训。

二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购买了灭火器20个、应急照明灯50个、安全带30条、安全帽50个、防护服30套、呼吸器20套、新招聘了安全管理人员3人、专业技术人员2人。

三是全面分析我公司存在的薄弱环节,强化安全技术、管理措施,切实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重点从高空作业、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和安全教育和培训不深不实等方面开展安全自查。事故后至2024年3月15日荣昌区黄桷滩水库库区观胜镇产业转型升级示范项目(二标段)工程完工,在此期间发现安全隐患5处,全部督促整改形成闭环,整改率100%。给予安全处罚3次,处罚总金额5000元。

(二)重庆金午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一是召集公司全体员工学习《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关于荣昌区黄桷滩水库库区观胜镇产业转型升级示范项目(二标段)工程‘2·18’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内容。

二是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开展监理,强化日常安全巡查,重点从督促施工单位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特种作业人员资格审查、高空作业、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和安全教育和培训不深不实等方面开展安全巡查。至2024年3月14日荣昌区黄桷滩水库库区观胜镇产业转型升级示范项目(二标段)工程完工前,对危大工程进行全程旁站,对特种作业进行全程监督,发现现场安全隐患2处,全部督促马上整改形成闭环,整改率100%。

(三)区观胜镇人民政府

一是事故发生后,观胜镇人民政府(2月20日)下午召开了专题会议,会上对“2·18”事故进行了通报,镇政府召开全镇安全形势分析会,镇各办负责人发言,事故单位汇报安全生产落实情况和检讨发言,在建工程企业负责人对当前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最后主要领导强调讲话,深刻汲取此次事故教训,对辖区建设施工领域的安全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2023年2月23日镇政府召开镇村干部会议,镇政府副镇长喻文林通报“2·18”事故,镇长沈治东强调安全生产监管要求。

2023年3月1日镇政府召开镇村干部会议,镇政府副镇长喻文林传达区两会安全稳定工作会精神。

2023年3月30日镇政府召开镇村干部、在建项目负责人会议,通报了荣昌区黄桷滩水库库区观胜镇产业转型升级示范项目(二标段)工程“2·18”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情况报告。要求深刻吸取事故教训。 

二是观胜镇“2·18”事故发生后,镇政府积极配合区上调查,切实加强舆情管控,未发生网络负面舆情事件。同时,镇政府对事故施工单位伟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进行了停工,在事故调查完成后,在复工前进行了复产前检查。荣昌区黄桷滩水库库区观胜镇产业转型升级示范项目(二标段)工程在2023年3月15日完工,期间对其开展了安全检查5次,发现了2个安全隐患,当场进行了纠正,整改完成率100%。

观胜镇结合事故教训,深入开展辖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依法查处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2起,累计罚款2000元整;累计排查企业安全生产隐患29条,现已全部整改完成,整改完成率100%。

(四)区水利局

1.深刻汲取教训,即刻完善制度,消灭行业监督盲区

事故发生后,区水利局深刻的意识到后扶项目存在着安全监督盲区。于是立即汇报区人民政府,于3月17日由区政府副区长程昌耀在区行政中心A5―2会议室,主持召开了专题会议,专题部署移民后扶工程安全监督等工作。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广顺街道、直升镇、荣隆镇、仁义镇、河包镇、吴家镇、观胜镇、清流镇、盘龙镇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明确了不同类型后扶项目的具体安全工作监督部门,杜绝了后扶项目出现行业监督盲区的现象。

2.举一反三,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开展安全执法检查。

“2.18”事故发生后,为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加强施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做好各类安全防护措施,开展辖区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执法检查,按照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结合“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行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等专项行动。在重要时间节点邀请区内安全专家协助检查3次。对全区在建及竣工水利工程共开展138家次安全监督执法及日常检查,发现安全隐患287个,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37份,对18家次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其中立案调查4个,共实施行政罚款6.49万元。所有隐患按照要求已整改,整改率100%,保障了水利工程安全。




荣昌区黄桷滩水库库区观胜镇产业转型升级示范项目(二标段)工程“2·18”一般高处坠落事故防范和整改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组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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