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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226MB1602900R/2024-0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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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主题分类 ]
  • 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处罚
  • [ 成文日期 ]
  • 2024-04-10
  • [ 发布日期 ]
  • 2024-04-10
  • [ 发布机构 ]
  • 荣昌区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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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翔速物流有限公司“1•6”一般道路交通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落实的情况报告
日期:2024-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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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有关规定,荣昌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荣昌区安委办”)牵头成立评估工作小组,对重庆翔速物流有限公司“1·6”一般道路交通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现报告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2023年1月6日,重庆翔速物流有限公司渝DV6288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川KC828挂号重型仓栅式半挂车由荣昌城区方向往峰高街道方向行驶,行驶至重庆市荣昌区国道348线1513KM+650M处发生一起一般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事故发生后,荣昌区人民政府依法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事故调查报告经区政府批复依法向社会进行了公布。

二、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由荣昌区安委办组织,参加事故调查的相关部门派员组成评估组,依据《重庆翔速物流有限公司“1·6”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评估组采取调阅事故原始档案、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现场检查和听取汇报等方式,对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估。

三、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事故责任任追究落实情况

1、重庆市荣昌区交通局执法人员到重庆翔速物流有限公司注册场所实地调查,发现该公司未在注册场所办公,且无法联系法定代表人,该公司名下只登记有渝DV6288号重型半挂牵引车一台车辆,依据《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二款,“道路运输和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经营者取得经营许可后无正当理由超过一百八十日不投入运营或者运营后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停运,或者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进行年度审验超过一百八十日的,视为自动终止经营,由原许可机关收回并注销相应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道路运输证件”的规定,对重庆翔速物流有限公司渝DV6288号重型半挂牵引车予以注销。

2、重庆市荣昌区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依法对重庆翔速物流有限公司渝DV6288号重型半挂牵引车驾驶员罗义君已立刑事案件追究刑事责任。

四、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一)重庆翔速物流有限公司。评估工作组到重庆翔速物流有限公司注册场所实地调查,发现该公司未在注册场所办公,且无法联系法定代表人,该公司名下只登记有渝DV6288号重型半挂牵引车一台车辆予以依法被注销。

(二)重庆市荣昌区交通局。按照《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关于重庆翔速物流有限公司“1·6”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结案的批复》文件要求,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行业安全监管,落实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防范类似事故的发生。一是每月定期组织辖区道路运输企业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讨论道路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形势,及时传达部署相关工作。二是切实开展道路运输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行动。结合全年安全指导计划,重点从企业建立健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方面进行检查指导,事故后至2024年3月31日,共检查指导道路运输企业185家次,发现隐患50处,全部督促整改形成闭环,整改率100%,行政处罚11.925万元。

评估组经综合评估后一致认为,各单位按照区政府批复意见,对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作出相关处理;相关单位基本落实整改措施。




重庆翔速物流有限公司“1·6”一般道路通  

事故防范和整改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组    

2024年3月31日         

版权所有: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重庆市荣昌区电子政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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