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荣昌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重庆市荣昌区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
关于终止防汛Ⅲ级应急响应和地质灾害Ⅳ级
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防指、区地防各成员单位:
根据《重庆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调整部分区县防汛应急响应等级的通知》(渝汛指〔2025〕21号)中“其他区县(包含荣昌区)终止防汛应急响应”精神和《重庆市荣昌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重庆市荣昌区地质灾害应急专项预案》规定,经区防指、区地防指指挥长同意,决定于2025年7月20日20:00时起,终止全区防汛Ⅲ级应急响应和地质灾害Ⅳ级应急响应。请各镇街和有关部门、单位继续做好应急值守工作,坚持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持续做好巡查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治,强化风险管控,严防发生次生灾害,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重庆市荣昌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重庆市荣昌区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
2025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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