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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号 ]
  • 11500226009341100Q/2021-00151
  • [ 发文字号 ]
  • 荣财建〔2021〕37号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资金分配
  • [ 成文日期 ]
  • 2021-06-22
  • [ 发布日期 ]
  • 2021-06-30
  • [ 发布机构 ]
  • 荣昌区财政局
  • [ 有性 ]
荣财建〔2021〕37号关于追减2021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直达资金)预算的通知
日期: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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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荣昌区财政局文件



荣财建〔202137



重庆市荣昌区财政局

关于追减2021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直达资金)预算的通知


区住房城乡建委: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建〔202197号)文件,现追减你单位2021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526万元。

此项资金列报功能分类科目“2210108-老旧小区改造”,经济分类科目“31099-其他资本性支出”。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财综〔201931号文件规定的具体使用范围执行,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购置交通工具等支出。注重项目推进情况分析和进度研判,做好项目监控,掌握项目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根据工作(工程)进度及时拨付资金,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同时,对照计划任务数科学合理填列项目绩效目标表(见附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市住房城乡建委。切实加强绩效管理,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该项目资金荣财建〔20215号文件已下达3712万元(渝财建〔2020412号),本次追减金额526万元,实际下达金额3186万元。


附件:2021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绩效目标申报表




重庆市荣昌区财政局

2021622







附件




2021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绩效目标申报表

2021年度)

专项名称

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

地区

重庆市相关区县

专项实施期

2021

资金情况(万元)

年度金额:


其中:中央补助

万元


       地方资金

 

总体
目标

实施期目标

年度目标(2021年)


   进行老旧小区改造提升,进一步改善群众居住条件

   区县严格对标对表年度改造计划数,强化绩效监控,完成改造工作。

绩效
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改造面积

各区县按年度计划执行




改造户数

各区县按年度计划执行




改造楼栋数

各区县按年度计划执行




改造小区数

各区县按年度计划执行



质量指标

验收合格率

100%



时效指标

开工目标完成率

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群众居住条件是否改善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老旧小区居民满意度

﹥﹦80%





















                                 

重庆市荣昌区财政局

                        20216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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