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荣昌区财政局文件
荣财建〔2021〕40号
重庆市荣昌区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1年城市棚户区改造补助资金
(直达资金)预算的通知
区住房城乡建委: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城市棚户区改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建〔2021〕95号)文件,现下达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10万元给你单位,专项用于棚户区改造。
此资金列报功能分类科目“2210103棚户区改造”,经济分类科目“31099-其他资本性支出”。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财综〔2019〕31号文件等相关规定执行,注重项目推进情况分析和进度研判,做好项目监控,掌握项目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根据工作(工程)进度及时拨付资金,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同时,对照计划任务数科学合理填列项目绩效目标表(附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市住房城乡建委。切实加强绩效管理,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附件:2021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绩效目标表
重庆市荣昌区财政局
2021年6月22日
附件 | |||||
2021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绩效目标表 | |||||
专项名称 |
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 | ||||
地区 |
重庆市相关区县 |
专项实施期 |
2021年 | ||
资金情况(万元) |
年度金额: | ||||
其中:中央补助 |
参见文件具体金额 | ||||
地方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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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
实施期目标 |
年度目标(2021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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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实现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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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棚户区改造 |
各区县按年度计划执行 | ||
筹集公租房 |
各区县按年度计划执行 | ||||
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 |
各区县按年度计划执行 | ||||
质量指标 |
验收合格率 |
100% | |||
时效指标 |
开工目标完成率 |
100% | |||
基本建成目标完成率 |
100% | ||||
补贴发放目标完成率 |
100% | ||||
效益指标 |
|
分配入住率 |
﹥﹦6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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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指标 |
已保家庭户数占应保家庭户数比率 |
﹥﹦8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满意度 |
﹥﹦80% | ||
棚户区改造被拆迁居民满意度 |
﹥﹦80% | ||||
注:1.上述指标按照财政部分配文件绩效目标申报表录入,请主管部门和区县对照工作内容和目标要求,科学合理分解和汇总绩效目标,以便报住建部、财政部。2.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提前下达事宜,由市财政局综合处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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