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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号 ]
  • 11500226009341100Q/2023-00156
  • [ 发文字号 ]
  • 荣财社〔2023〕52号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成文日期 ]
  • 2023-08-15
  • [ 发布日期 ]
  • 2023-09-05
  • [ 发布机构 ]
  • 荣昌区财政局
  • [ 有性 ]
荣财社〔2023〕52号     重庆市荣昌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
日期:2023-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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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荣昌区财政局文件

荣财社〔2023〕52号

重庆市荣昌区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3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

区人民医院: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3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渝财社〔2023〕54号),现将2023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中央补助资金38万元下达你单位,用于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工作。现将资金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将该支出功能科目列“2100499其他公共卫生支出”,经济科目列“30216培训费”。

二、该项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直达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同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三、请结合本地实际,统筹安排并使用好中央、市级和区县及其他渠道支持的资金,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

为进一步加强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区域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将加强对各区县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考核结果与下年度补助资金安排挂钩。并于2023年8月25日前将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报区财政局备案。

附件:2023年荣昌区卫生健康项目资金分配表

重庆市荣昌区财政局

2023年8月7日

(此页无正文)

(此件依申请公开)

抄送:区卫生健康委。

重庆市荣昌区财政局                         2023年8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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